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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溧阳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主动作为,在民生保障机制上,通过“三个完善”,不断增强困难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机制
积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溧阳市财政局认真测算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资金需求,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安排城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市级配套资金预算,及时下达和拨付上级低保资金。提高低保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月均补助水平连续每年提高。截至2025年12月底共发放低保金3206万元,受益群众达2841人。
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机制
据统计,去年我市安排预算资金3000多万元用于支持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本市户籍的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体,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体“看病难”问题。
三、完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机制
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关爱行动。截至2025年12月底共保障困境儿童679名,发放困境儿童保障金703.67万元,走访慰问帮扶31.2万元,积极推进儿童关爱之家建设,全市共建有1家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小树之家)和10家省级镇村未成年人保护站(关爱之家),并购买社会组织关爱服务,为全市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同时积极提高困境儿童生活保障水平,2025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标准提高至散居孤儿2390元/月,监护缺失和监护人无力监护儿童2390元/月。规范救助管理,先后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213人次,护送流浪人员4人次返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