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路灯杆竖巷道中间,影响居民出入 |
信件内容: | 位于昆仑南路与凤凰路红绿灯十字路口,农业银行边上,有一条巷道,里面座落着沧屿新村二幢居民楼,住着几十户人家,就靠一条巷道出入。 不清楚是具体哪个部门为该巷道安装了路灯。但安装的位置:很窄小的巷内半腰中竖了个路灯杆子,本来就很狭小的巷道变得更窄了,已经严重影响里面居民的出行了,电瓶三轮车都进不了,居民出入搬运点东西,都进不去,建议有关部门把路灯杆子挪动换个地方,或安装墙上,变成真正的利民工程。 |
留言时间: | 2018-03-17 |
回复时间: | 2018-03-29 |
回复内容: | 胡夕平:您于2018年03月17日向溧阳市“市长信箱”反映“路灯杆竖巷道中间,影响居民出入”的来信收悉。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您的来信已交由我委办理,现答复如下:2016年改造时,我委准备将该处路灯装在墙壁上,但附近居民向居委会写信反映施工单位偷工减料,要求安装灯杆路灯。我们相关部门按照居民要求将路灯靠近墙安装,此处为人行通道,不影响通行。接件后,我委相关部门人员已通过居委会,征求居民意见。将在征得大多数居民同意后,再安排施工单位及时移除路灯杆。现该处路灯已改为挂壁式路灯。承办人:信访督查办 87572588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3月27日 <br/> |
回复单位: | 溧阳市人民政府 |
答复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