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房子出售,户口怎么办?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现在的户籍地是城南派出所,住房售出后,无其他居住地,我一家人的户口怎么办? |
留言时间: | 2018-03-20 |
回复时间: | 2018-03-21 |
回复内容: | 市民韶峰:您好! <br/> 依据《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规定,因房屋产权转移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的,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及其配偶的合法稳定住所或者城区直系亲属处,本人及其配偶无合法稳定住所、城区无直系亲属投靠,现工作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本人单位集体户处;本人及其配偶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且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单位未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可以迁往城区兄弟姐妹家庭户,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应当迁往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家庭户。 <br/> 溧阳市公安局 <br/> 2018年3月21日 |
回复单位: | 溧阳市人民政府 |
答复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