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农保报销事宜 |
信件内容: | 自己骑电瓶车摔骨折,出院后走农保报销,农保那边工作人员说要我工作单位开一份不在工作期间的证明文件。我不清楚到底要不要出示这个证明文件 |
留言时间: | 2019-09-27 |
回复时间: | 2019-10-08 |
回复内容: | 张君您好, 您咨询的关于“自己骑电瓶车摔骨折,不清楚是否要出示不在工作期间的证明文件”的来信已经收到,现答复如下: <br/>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2014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的通知》(溧政办发〔2013〕128号)文件规定:因意外伤害住院的参保人员,出院时全额付清住院医疗费用,出院后由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凭出院记录、身份证、费用清单、发票原件及医保卡等至城乡医保专管员处申请补偿,调查核实后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为配合调查,需要提供相关的资料即受伤时是否在工作时间的证明材料。经过与您本人以及市合作医疗结算管理中心电话沟通了解,您兼职的工作系网签合同,没有实体公司,流动性比较大,提供工作证明材料比较困难,可以以个人提供资料+笔录的方式解决。 <br/>咨询电话:87208617 87270828。 <br/>以上答复望理解。 <br/> <br/> <br/> |
回复单位: | 溧阳市人民政府 |
答复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