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关于合作社简易注销事宜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咨询农民专业合作社简易注销的事宜!我在系统上申请了简易注销,想咨询一下,简易注销网上公示期结束后,需要带什么资料?到什么地方办理?来办理该注销手续的时候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谢谢 |
留言时间: | 2022-02-28 |
回复时间: | 2022-03-01 |
回复内容: | 王光银先生,您好!关于您咨询的简易注销事宜回复如下: 一、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同时加盖公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上传的《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原件; (三)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合作社住所在昆仑街道的,前往溧阳市昆仑街道泓口路333号一楼昆仑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办理(联系电话 :87337220),住所不在昆仑街道的前往溧阳市育才南路8号(溧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企业开办专区办理(联系电话:87228130) 三、注意事项: (一)简易注销公告届满后30日内,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二)营业执照遗失的,可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营业执照遗失公告后,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三)公章遗失的,经全体社员在公章遗失确认书签字后确认后,相关注销材料可不加盖公章。 |
回复单位: | 溧阳市人民政府 |
答复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