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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溧阳市矿业整顿工作简报第4期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09-27 09:45

 

溧阳市矿业整顿工作简报

第 4 期
(总第4期)

市委常委、副市长狄立新对

矿山集中爆破试点工作提出五点意见

  8月23日下午,市政府召集市公安局、国土局、安监局等单位在市公安局3楼会议室专题研究矿山集中爆破试点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狄立新、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谢海明参加了会议。前阶段,我市矿山集中爆破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暴露出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会议最后,市委常委、副市长狄立新提出五点意见:一是要深入推进矿山集中爆破试点工作。要按照矿山爆破“四统一”的要求及开采方案,进一步提高试点质量,摸索经验,确保2008年1月1日前在我市全面开展矿山集中爆破工作。二是要扩大矿山集中爆破试点范围。按照逐步有序推进的原则,在戴埠镇横涧地区试点的基础上,把范围扩大到戴埠全镇、天目湖镇和埭头镇。三是要提高矿山爆破实施主体的能力。市金雷化工有限公司在矿山集中爆破作业中,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不够适应矿山集中爆破工作需要。下一步,市金雷化工有限公司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确保全市矿山集中爆破顺利推进。四是要明确收费标准。本着集体利益不受损,矿山企业负担不加重和实施主体有微利的原则,市物价局要会同市财政、公安、国土、税务等部门合理确定规费标准和矿山爆破作业服务收费标准。五是要建立完善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市公安、国土、安监、工商、财政、物价、税务等部门要建立完善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各司其职,加强配合,确保矿山集中爆破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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