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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溧阳市矿业整顿工作简报第5期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09-27 09:48

 

溧阳市矿业整顿工作简报

第 5 期
(总第 5 期)

市委常委、副市长狄立新对深入推进

矿业整顿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9月6日,市政府召开全市矿业整顿工作推进会,会上,市委常委、副市长狄立新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当前矿业整顿工作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进度缓慢、工作进展不平衡等问题,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提高。推进这项工作是确保2008年我市全面达小康和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市的迫切需要,是年初市委、市政府明确的必须完成的一项铁的任务。全市上下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做好矿业整顿工作上来,切实转变观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把矿业整顿工作摆在更加重要、更加紧迫的位置,努力做好这项工作。二是工作措施要进一步落实。各镇、市各有关部门必须把市委1号文件作为扎实开展工作的依据,扎扎实实落实各项措施。各镇要对照关闭计划,结合实际情况,督促矿业企业严格按时序进度抓紧做好关闭工作,对在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必须做细做实工作,把问题化解在基层、遏制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各有关镇要对应关闭而未关闭的矿业企业安排出实施计划,明确领导负责,落实专人实施;对已关闭而设施未拆除的,要加快实施拆除,确保不留隐患。各有关矿业企业业主要审时度势,顾全大局,以个人利益服从群众整体利益,痛下决心,按时关闭并拆除矿业企业,同时要按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增加新的项目投入,增加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市经贸、国土等部门对有关镇的矿业企业关闭拆除情况要及时掌握了解,严格按照溧政发[2007]1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验收,让符合关闭拆除要求的矿业企业享受奖励。市公安局要会同市国土、安监等部门建立完善矿山集中爆破试点工作部门联动管理机制,按照矿山爆破“四统一”的要求及开采方案,进一步提高试点质量,摸索经验,确保2008年1月1日前在我市全面开展矿山集中爆破工作。市国土局要建立在采矿山全面实行监理和储量监测报告制度,通过向社会统一招标的形式,聘请专业监理公司对在采矿山全面实行监理。市纪委、监察要进一步做好监督工作,对以打招呼等形式干扰矿业整顿工作的,徇私舞弊影响矿业整顿工作的,要严肃查处。市其他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严格执法,确保全市矿业整顿工作有序推进。市政府将于10月份组织对关闭拆除企业进行现场督查,对好的进行表彰,对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三是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加强。各镇、市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事来抓,及时纳入本单位的重要工作议事议程,进一步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班子,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抓好任务的分解落实,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年初市与各有关镇签订了矿业整顿工作责任状,明确各有关镇是矿业整顿工作的责任主体,市各有关部门是矿业整顿的执法主体。到年底市里将对各镇、市各有关部门考核,对能按时完成矿业整顿工作任务,且社会稳定的镇或镇和市有关单位相关领导,市政府给予奖励和表彰,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主要领导要向市里写出书面检查,年初缴纳的保证金坚决不退。

市政府对关闭并拆除机立窑水泥生产线

和轧石生产线的矿业企业兑现奖励

  9月6日,在全市矿业整顿工作推进会上,市政府对关闭并拆除机立窑水泥生产线和轧石生产线的矿业企业兑现奖励。具体奖励发放办法是由市财政将奖励资金下发到各镇人民政府,再由各镇人民政府下发到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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