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湖水源地保护工作简报
第 18 期
市委常委、副市长狄立新对天目湖水源地区域
宾馆、饭店和农家乐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三条意见

7月20日,市委、市政府在天目湖镇政府会议中心召开天目湖水源地区域宾馆、饭店和农家乐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市委常委、副市长狄立新就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三条意见:
一是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天目湖是溧阳人民的大水缸,天目湖水质好坏是直接关系到民生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的需要;是深入推进天目湖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是水源地区域宾馆、饭店和农家乐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二是要明确要求,切实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必须要以铁的决心、铁的行动、铁的措施、铁的纪律,采取最严厉的整治手段,实行最严格的环保标准,铁腕治污,抓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天目湖环境质量。要求天目湖镇污水管网的铺设工作必须在2007年8月10日前完成,并为天目湖水源地区域宾馆、饭店等留置排污接入口和提供镇污水总管网设计和走向图;天目湖水源地区域宾馆、饭店等旅游企业必须在2007年8月25日前按市环保局的要求,对内部污水管网和集水池进行彻底改造到位,彻底杜绝污水渗漏、污染天目湖湖体现象发生;农家乐项目必须在2007年8月25日前按《市政府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庭院农家乐环境保护的意见》(溧政发[2006]219号)和市环保局有关要求整改到位;农业开发企业也必须按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减少水土流失和农业面源污染。所有企业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逾期不能整改到位的,将一律予以停业整治,对停业整治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关闭。
三是要加强领导,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抓好任务的分解落实,使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天目湖镇党委、政府是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领导、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并负责天目湖纳污总管网的铺设工程和生活污水处理厂纳污管网建设运行工作;各宾馆、饭店和农家乐的法人代表是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企业范围的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整改工作的联合执法由市环保局负责牵头,市发改、工商、卫生、公安、建设、规划、农林、旅游、国土、国税、地税等部门参加,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做到该停业整顿的必须停业整顿,该关停的必须关停;市农林局要切实抓好农业开发企业农业面源污染整改到位工作;天目湖环保分局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督促企业整治到位;市天目湖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专项整治进度定期督查;市纪委、监察局要严肃查处各种干扰专项整治的行为。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潘云芳主持了会议,并就有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她强调了三个“坚定不移”: 保护天目湖水源地生态环境的信心和决心在任何时刻都要坚定不移;对天目湖区域范围内污染整治不到位、不达标的企业坚决关停要坚定不移;对水源地保护工作推进不力的干部责任追究也要坚定不移。会上,市环保局局长唐华新通报了情况,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天目湖管委会主任、天目湖镇政府筹备组组长蒋丰年就天目湖镇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作了具体部署。天目湖宾馆等4家企业进行了表态发言。
市环保局重拳出击,严厉
打击天目湖沿湖违法排污行为
为贯彻落实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天目湖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好溧阳人民的“大水缸”,市环保局天目湖旅游度假区分局近阶段对沿湖企业进行了拉网式的严密督查,加大了执法力度,查处了一批违法排污行为,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罚。
对由于管理不善导致场地水进入天目湖湖体的天目湖乡村俱乐部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并由市政府下达限期治理决定书,责令其对内部的抽水泵房进行扩能,保证暴雨期间也能将内部场地水全部抽出湖体外;对沿湖所有宾馆饭店由市政府下达了限期治理的决定,责令其将各自区域内的污水管网和污水集水池进行彻底改造,彻底杜绝污水渗漏、污染天目湖水体的现象发生,所有污水全部接入天目湖镇新污水总管网;对天目湖水源地范围内的农家乐项目进行了专项整治,要求所有农家乐项目必须按《市政府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庭院农家乐环境保护的意见》(溧政发[2006]219号)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确保污染防治设施高标准到位,不给天目湖湖体增加任何污染;对沿湖在建项目实行最严格的环保标准,所有污染防治设施必须按最高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到位。 严禁任何企业将污水直排天目湖,一经查处,将对照该违法行为的最高处罚额予以处罚。
天目湖生态调水工程成效明显
今年7月9日晚,市政府组织市气象局在天目湖地区实施了人工降雨,共发射火箭12枚。通过人工增雨,补充水量650万方,泄放水量400万方,有效地改善了天目湖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