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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 证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4-10-08 14:23

 

公  证


公证业务范围
    ⑴证明法律行为,如订立合同、招标、拍卖、开奖、收养、赠与等。⑵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如证明亲属关系、法人资格、学历等。⑶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如证明出生、死亡等事实,证明空难、海损、风雹、洪涝等意外事故。⑷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⑸办理证据保全。⑹办理提存。⑺与公证有关的法律事务,如清点保管遗产,保管遗嘱或其他文书,代写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根据当事人申请监督公证事项的履行和调解处理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担任公证顾问等。⑻根据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机关的规定以及按照有关国际惯例,办理相关的其他公证事务。


公证办理程序
    申请  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下列证明材料:⑴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⑵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代理权资格的证明;⑶需要公证的文书;⑷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权利证明;⑸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受理  溧阳市公证处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事项应当受理:⑴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⑵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⑶属于市公证处的业务范围;⑷属于市公证处管辖。


    审查  公证处对当事人的身份、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


    出具公证书  经审查确认公证事项真实、合法,符合出证条件的,公证处出具公证书,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市公证处领取公证书。


    收费  公证处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核定的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


溧阳市公证处地址:溧阳市建设路28号
联系电话:7223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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