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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法律诉讼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4-10-08 14:59

 

法律诉讼


刑事自诉
    刑事自诉案件包括:⑴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案件、诽谤案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虐待案件等。⑵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案件范围有以下几项:⑴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⑵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⑶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⑷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⑸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⑹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⑺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⑻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的几种情形作了进一步的界定:⑴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①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②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③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④与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⑶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⑷农村土地承包人等土地使用权人对行政机关处分其使用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行为不服,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⑸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该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⑹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


民事案件类型
    婚姻家庭类  离婚、婚姻无效纠纷、撤销婚姻纠纷、婚姻财产纠纷、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抚养和扶养关系纠纷、抚育费纠纷、扶养费纠纷、监护权纠纷、生身父母确认、赡养纠纷、确认和解除收养关系、探视子女权纠纷、分家析产等。


    继承类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继承权确认纠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等。


    合同类  买卖合同纠纷、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赠与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委托合同纠纷、居间合同纠纷、证券合同纠纷、农村承包合同纠纷等。


    劳动争议类  劳动合同纠纷、劳动保险纠纷等。


    权属、侵权类  财产权属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所有权及与所有权相关权利纠纷;票据、证券权益纠纷;股东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人身自由权、名誉权、名称权、姓名权、荣誉权、肖像权等人身权纠纷;特殊侵权纠纷;不当得利;无因管理;适用特别程序案件等。


溧阳市人民法院举报投诉、法官值日电话
举报投诉电话:7116511
法官值日电话:7116110

 

民事行政检察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裁判,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⑵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⑶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⑷审判人员在审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一律不收费。


溧阳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
    举报中心受理公民、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涉及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刑事赔偿、刑事监督和民事行政监督的举报、控告、申诉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等来信来访。举报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举报注意事项:书面举报内容要详实;口头举报不宜采取群体性的形式;电话举报要简明扼要。举报内容要实事求是,要注意保密。


溧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待日:星期四(节假日顺延)


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地址:溧阳市南环路3号


溧阳市人民检察院举报电话:72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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