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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房地产抵押(按揭)办理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4-10-10 08:08

 

房地产抵押(按揭)办理


抵押人在确定房地产抵押标的、与贷款银行订立借款合同和房地产抵押合同后,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楼房产窗口申请产权抵押登记,经材料审查、登记、缴费、审核、审批后,领取《房屋他项权证》,房地产抵押(按揭)按下列标准收取管理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按产权登记费(8档/宗)×60%,此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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