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产权登记
程序 申请收件→初审→收费→审核→审批→缮证配图→颁发产权证。
购房人申请产权登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购房专用发票(第二联)、契税税票、销售合同、商品房经营统一凭证、购房人身份证(含复印件)、夫妻证明。
二手房产权登记
程序 申请→现场调查→收费→登记→立契→审核→审批→编号用印打印→颁发权证。
二手房买卖过户登记应提交 《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交易双方及受托人的身份证、买卖双方婚姻证明(以上需另附复印件)、契税税票、因案件审理需要的其他文件。
房产交易过户申报
商品房过户到行政审批中心一楼建设局窗口;二手房交易过户,房地产交易双方确定房地产交易标的后,向房地产交易所申报,属房地产买卖的,须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合同的填写应当认真、全面、必须由当事人亲自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