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鸣防空警报信号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定于2007年10月29日(星期一)上午10时至12时,在市区及天目湖、戴埠、南渡集镇同时鸣放三种防空警报信号:
空袭预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间隔三分钟后,鸣放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间隔3分钟后,鸣放解除警报:一长声,时间3分钟。
请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相互转告,听到警报信号后,认真鉴别三种防空警报信号,切莫惊慌。
特此通告
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