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契税征收管理的公告
为了规范契税征收管理,确保国家税收及时足额入库,经研究决定,凡是在公告之日前已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至今未办理契税纳税申报手续的纳税人,必须在2008年2月28日前到契税征收窗口办理契税纳税申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请广大纳税人相互转告。
契税纳税地点:
1、溧阳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咨询电话:87209913)
2、建设服务中心契税征收窗口(咨询电话:87206300)
溧阳市财政局
200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