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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审计报告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6-16 16:12

 

溧 阳 市 审 计 局

审 计 报 告


溧审行报〔2008〕10号

 

 

 

被审计单位:溧阳市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部门

审  计  项  目 :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审计

 

  按照《江苏省审计厅关于开展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进行跟踪审计的通知》(苏审发[2008]83、96号)的要求,我局于2008年5月27日组成审计小组,会同市纪委、监察局等部门,对市慈善总会、红十字会、市委组织部、总工会募集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进行了审计。
各部门对其所提供的会计报表、账册、凭证等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了承诺。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支持和协助下,顺利地完成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了8.0级大地震。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范围内展开了一场史无前例的献爱心捐款大行动,从市委书记、市长到普通群众,从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到失业下岗的困难群众,都积极响应捐款号召。市慈善总会、红十字会、市委组织部和总工会也很快行动起来,迅速成立了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抗震救灾工作,重点负责本次救灾资金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等方面的管理。
  二、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收支情况
  截至2008年6月6日,本级慈善总会、红十字会、市委组织部和总工会共收到抗震救灾资金4409.81万元,其中:红十字会收到救灾资金1876.42万元,慈善总会收到救灾资金2131.30万元,市委组织部收到“特殊党费”391.20万元,总工会收到救灾资金10.89万元。同期拨付抗震救灾资金413.36万元,其中:慈善总会定向拨付救灾资金20万元,市委组织部上缴“特殊党费”382.47万元(中组部8.03万元、省委组织部374.44万元),总工会上缴常州总工会10.89万元。收支结余3996.45万元。
  三、审计评价
  审计表明,在发生地震后,各部门在第一时间宣传发动,为了方便群众捐款,全市依托慈善总会和红十字会的捐赠账户,将每一笔抗震救灾捐助资金都公布在《溧阳宣传》上。对所捐的资金都能开具“江苏省捐赠专用收据”,做到了专户收款、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专户存储。

 

 

 

二○○八年六月六日

 

 

主 送:溧阳市人民政府

抄 送:常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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