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溧阳市委文件
溧委组〔2008〕5号
关于石伟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区)党委(党工委),市各部委办局、直属单位党委(党组):
市委决定:
石伟期同志任市委办公室主任,免去中共社渚镇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蒋丰年同志任中共溧阳市建设局委员会书记,免去中共溧阳市天目湖旅游度假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中共天目湖镇委员会副书记、市沙河水库管理处主任职务;
郑洪才同志任中共溧阳市农林局委员会书记(享受副处级待遇);
蒋进章同志任中共溧阳市农林局委员会副书记,免去中共溧阳市农林局委员会书记职务;
钱永祥同志任中共溧阳市农林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陈旭光同志任中共溧阳市公安局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常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宁杭高速公路大队大队长职务;
陆卫林同志任中共上兴镇委员会书记,免去中共别桥镇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龚友强同志任中共溧阳市天目湖旅游度假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中共天目湖镇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市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庄松年同志任中共社渚镇委员会副书记,免去中共溧阳市天目湖旅游度假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中共天目湖镇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免去崔文敏同志中共溧阳市建设局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彭胜秋同志中共溧阳市民政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吴建荣同志中共溧阳市农林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蔡红兵同志中共上兴镇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中共溧阳市委员会
二○○八年二月三日
主题词:干部 职务 通知
抄 送:市委常委,市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市纪委,市编办。
中共溧阳市委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三日印发
校 对:张富贵 共印 210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