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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溧阳市发展改革局职能配置
来源:政府办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06-19 16:21

 

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溧阳市委办公室、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溧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溧委办[2004]90号)的规定,溧阳市发展计划局改组为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挂“市信息化办公室”、“市经济协作办公室”牌子,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是综合管理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职能,原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

(二)划出职能,将市政府电子政务建设和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相关职能,交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转变的职能

1、强化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和稳定的重大问题研究,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全局性工作。加强对实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地区经济、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战略的指导和重大问题协调。

2、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切实减少行政审批和对经济活动的直接行政干预,强化研究拟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的职能。加强发展与改革的紧密结合和综合配套,进一步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继续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3、积极推进全市投融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决策的自主权,逐步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的新型投融资体制,把投资管理的重点转到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上来。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非重大项目和非限制类项目,逐步实行登记制、备案制。对必须经行政审批的投资项目,减少审批环节,设定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提高投资审批的科学性。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制度和监督机制。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负责规划的实施监督;研究提出全市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政策及实施意见;衔接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指导、协调产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二)研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汇总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计划报告;加强对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和监控。针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发布重要综合经济信息。

(三)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发展的建议,指导推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

(四)综合协调财政、信贷、价格等经济杠杆以及市直接管理掌握的经济手段,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直接融资发展战略,编制和监督实施直接融资发展规划。

(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发展规划,协调城市化过程中的问题;研究制订适应本地丘陵山区的开发规划和计划;搞好全市生产力布局。

(六)负责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合理确定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优化投资结构,引导资金投向;研究有关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制订中长期投资规划;重点抓好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重大项目的培育和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全市电力建设的管理、用电管理和用电资金的筹集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招投标的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废旧物资市场规划布局以及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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