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审计局职能配置
主要职责:
(一)参与制定审计、财经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审计制度规范并监督执行。
(二)向市人民政府、常州市审计局报告以及向市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
2.市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
3.各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4.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5.市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及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
6.市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7.市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它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对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9.协助纪检监察、司法部门查处经济案件。
10.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事项。
(四)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组织对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审计。
(六)组织和开展局机关利用计算机审计。
(七)组织实施对本市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八)协助市人事局组织全市审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和评审工作。
(九)参与审计领域的业务交流活动。
(十)办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溧阳市审计局设8个职能科室。
办公室
组织有关重要会议;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及管理制度;管理审计经费和固定资产;负责机关文电处理、审计宣传、审计信息、保密、车辆管理、接待、安全保卫、生活后勤保障等工作。
法制综合、社保审计科
参与财经法规研究,草拟地方性审计制度,收集和整理财经法规,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负责审计复核,办理审计听证、审计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检查审计执法情况,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负责审计社会保障资金及各类彩票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对人事、劳动、民政、体育等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安排开展对邮电、邮政等部门的审计工作。
编制全局审计工作计划,划分审计范围,协调审计业务事项,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全市审计调研、分析审计成果,建立审计对象和审计成果台账;负责审计统计、档案管理、审计业务质量管理和审计业务综合考核工作。
财政金融审计科
拟定本市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总体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审计市财政局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市金库办理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负责审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负责审计市财政局及其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负责审计市属金融机构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协助开展经济案件审计;根据审计署的安排组织审计在溧阳的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开展财政金融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
行政事业审计科
负责审计与市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级司法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公安、交通、教育、卫生、农林、水利等部门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协助开展经济案件审计;根据省审计厅的安排,开展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