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人民政府文件
溧政发〔2007〕171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小康社会环境质量水域功能区
考核断面水质达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小康社会环境质量水域功能区考核断面水质达标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十三日
小康社会环境质量水域功能区
考核断面水质达标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水环境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精神,确保全市小康环保指标达标,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小康社会环境质量水域功能区考核断面(以下简称“小康断面”)水质达标工作,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小康断面现状
今年上半年我市小康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得分未能达到小康社会考核标准80分。其中空气质量良好天数百分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3项指标基本不失分,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失分较多。
我市6个小康断面主要分布在丹金溧漕河、宜溧漕河、竹箦河、南河、常州河等5条河流上,分布相对集中。超标主要污染物为氨氮、石油类、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其中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呈上升趋势。
二、工作目标
根据全面小康的要求,工作目标是:6个小康断面水质要确保5个达到考核要求,小康社会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得分在80分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宜溧漕河新村里断面
责任领导:史志军
考核要求:Ⅳ类水
1、水质现状及问题:主要污染物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
2、原因分析:除上游来水影响外,主要来自周边农业面源污染和工业污染,此外该河段两岸废品收购站场地水、煤场尾水、其他支流水及水上船舶污染对该断面水质也有一定影响。
3、整治措施:
(1)加强该区域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管理,重点加强对天容集团、罗地亚稀土、中鹏染业、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环境监管,要求企业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方案,实施具体减排工程,落实减排措施,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经贸局;完成时间:2007年10月30日前);
(2)加强船舶污染治理,根据船舶种类、吨位、功率和配员等配备相适应的废油、残油、垃圾和其他有害物质的存储容器,并正常使用。断面附近严禁停靠各类船舶(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完成时间:2007年10月30日前);
(3)取缔沿河废旧物品收购点,对煤场及货运码头进行综合整治(责任单位:溧城镇政府;配合单位:市交通局、水利局、城管局;完成时间:2007年10月30日前);
(4)对断面附近河道进行清淤,定期对河面漂浮物进行清理保洁(责任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完成时间:2007年10月30日前);
(5)农村生活污水接入城市生活污水管网或实施生态户厕改造(责任单位:溧城镇政府;配合单位:市爱卫办、城管局;完成时间:2007年11月30日前);
(6)控制农田化肥污染,提高肥料利用率(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完成时间:2007年10月30日前);
(7)定期对两岸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市处理”的模式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规范化处置(责任单位:溧城镇政府;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完成时间:2007年9月30日前)。
(二)常州河大东荡断面
责任领导:狄立新
考核要求:Ⅲ类水
1、水质现状及问题:主要污染物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
2、原因分析:主要污染因素为农业面源污染和工业污染,上游的埭头镇工业集中区对该断面水质有较大影响。
3、整治措施:
(1)加强该断面周边区域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管理,重点加强对埭头镇工业集中区的环境监管,区内所有企业产生的废水,必须纳入即将建设的埭头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责任单位:埭头镇政府;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完成时间:2007年10月30日前);
(2)对农村住户进行生态户厕改造,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责任单位:埭头镇政府;配合单位:市爱卫办;完成时间:2007年10月30日前);
(3)对断面附近河道进行定期清淤,逐步恢复水体自净能力,提高区域水环境容量(责任单位:埭头镇政府;完成时间:2007年10月30日前);
(4)控制农田化肥污染,提高肥料利用率(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完成时间:2007年10月30日前);
(5)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市处理”的模式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规范化处置(责任单位:埭头镇政府;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完成时间:2007年9月30日前)。
(6)及时清理断面附近水生植物,拆除围网(责任单位:埭头镇政府;完成时间:2007年10月30日前)
(三)竹箦河泓口桥断面
责任领导:张艳
考核要求:Ⅲ类水
1、水质现状及问题:主要污染物为高锰酸盐指数。
2、原因分析:主要污染因素来自周边农业面源污染和工业污染,此外沿岸堆积的垃圾对断面水质也有一定影响。
3、整治措施:
(1)加强该断面周边区域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管理,重点加强对联盟福利化工有限公司、溶解乙炔厂的环境监管,要求企业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方案,实施具体减排工程,落实减排措施。关闭红星电镀厂(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经贸局;完成时间:2007年10月30日前);
(2)取缔沿河废旧物品收购点,严禁塑料粒子加工(责任单位:溧城镇政府;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完成时间:2007年10月30日前);
(3)加快生活污水纳污管网建设,生活污水统一纳入新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实施生态户厕改造,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责任单位:市城管局;配合部门:溧城镇政府、市爱卫办;完成时间:2007年11月30日前);
(4)对断面附近河道进行清淤,定期对河面漂浮物进行清理保洁(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完成时间:2007年10月30日前);
(5)控制农田化肥污染,提高肥料利用率(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完成时间:2007年10月30日前);
(6)定期对河道两岸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市处理”的模式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规范化处置(责任单位:溧城镇政府;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完成时间:2007年9月30日前)。
(四)宜溧漕河夏桥断面
责任领导:夏国浩
考核要求:Ⅳ类水
1、水质现状及问题: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并呈上升趋势。
2、原因分析:除上游来水影响外,主要来自周边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此外该河段两岸废品收购站场地水、煤场尾水对该断面水质也有一定影响。
3、整治措施:
(1)加强该区域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管理,重点加强龙沙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环境监管,要求企业编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方案,实施具体减排工程,落实减排措施,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经贸局;完成时间:2007年10月30日前);
(2)加快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周边生活污水必须尽快全面接管,加强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尾水稳定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完成时间:2007年9月30日前);
(3)取缔该断面周边规模化养殖场和废旧物品收购点(责任单位:溧城镇政府;配合单位:市城管局、环保局;完成时间:2007年9月30日前);
(4)规范豆制品加工店生产行为(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完成时间:2007年9月30日前);
(5)加强船舶污染治理,根据船舶种类、吨位、功率和配员等配备相适应的废油、残油、垃圾和其他有害物质的存储容器,并正常使用。断面附近严禁停靠各类船舶,过境船舶绕道航行,必要时采取临时封航措施(责任部门:市交通局;完成时间:2007年10月30日前);
(6)对断面附近河道进行清淤,定期对水面漂浮物进行清理保洁(责任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完成时间:2007年10月30日前);
(7)定期对河道两岸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市处理”的模式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规范化处置(责任单位:溧城镇政府;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完成时间:2007年9月30日前)。
(五)南河濑江桥断面
责任领导:赵国兴
考核要求:Ⅲ类水
1、水质现状及问题:主要污染物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
2、原因分析:主要来自周边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湾溪河、桥南煤场尾水对该断面水质有一定影响。
3、整治措施:
(1)对湾溪河周边的生活污水进行截流,采取应急措施,减轻对断面水质的影响;加快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周边生活污水全部接管(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完成时间:2007年11月30日前);
(2)加强该断面周边区域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管理,重点加强对中大建材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要求企业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完成时间:2007年10月30日前);
(3)对湾溪河及桥南煤场进行综合整治,确保进入南河的水达标(责任单位:溧城镇政府;配合单位:市建设局、环保局;完成时间:2007年10月30日前);
(4)加强船舶污染治理,根据船舶种类、吨位、功率和配员等配备相适应的废油、残油、垃圾和其他有害物质的存储容器,并正常使用。断面附近严禁停靠各类船舶(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完成时间:2007年10月30日前);
(5)对断面附近河道进行定期清淤,逐步恢复水体自净能力,提高区域水环境容量(责任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完成时间:2007年10月30日前);
(6)控制农田化肥污染,提高肥料利用率(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完成时间:2007年10月30日前);
(7)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市处理”的模式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规范化处置(责任单位:溧城镇政府;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完成时间:2007年9月30日前)。
(六)丹金溧漕河凤凰东桥断面
责任领导:马小其
考核要求:Ⅳ类水
1、水质现状: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并呈逐年上升趋势。
2、原因分析:主要来自周边生活污染和农业污染。此外,该断面上游中润物资有限公司大型煤场尾水和经济开发区部分废水对该断面水质也有一定影响。
3、整治措施:
(1)组织对经济开发区污水进行截流,纳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网(责任单位:溧城镇政府;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完成时间:2007年9月30日前);
(2)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尽快将沿河生活污水截流,在新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未建成前暂排入芜太运河,减轻对断面水质的影响(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完成时间:2007年10月30日前);
(3)加强船舶污染治理,根据船舶种类、吨位、功率和配员等配备相适应的废油、残油、垃圾和其他有害物质的存储容器,并正常使用。断面附近严禁停靠各类船舶(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完成时间:2007年10月30日前);
(4)整治断面周边煤场(责任单位:溧城镇政府;配合单位:市交通局、环保局;完成时间:2007年10月30日前);
(5)控制农田化肥污染,提高肥料利用率(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完成时间:2007年10月30日前);
(6)对断面附近河道进行清淤,定期对河面漂浮物进行清理保洁(责任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完成时间:2007年10月30日前);
(7)定期对两岸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市处理”的模式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规范化处置(责任单位:溧城镇政府;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完成时间:2007年9月30日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市长为小康断面达标工作总负责人,分管环境保护的副市长为总监督人,其他副市长为各自责任断面的责任人。各有关镇(区)、部门也要相应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建立例会和联络员制度,及时掌握进展动态,协调解决整治措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政府明确6位副市长各牵头负责1个断面的整治工作,对该断面的达标工作负总责。整治措施中涉及的各责任单位、配合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是小康断面达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工作方案拿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企业和项目,分解落实到人,并于9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配合部门要全力做好协助工作。
(三)加强督查检查。将小康断面达标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市委、市政府督查的重点内容,定期对达标工作的进展情况开展考核监督和通报,并将考核结果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对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大考核力度。将小康断面达标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市重点目标和对各有关镇(区)的考核内容,凡未完成任务的各有关镇和部门,必须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汇报,并在各类评先创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创优资格。
(五)全社会共同参与。大力宣传小康断面达标工作,树立先进典型,揭露曝光反面案例,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将小康断面达标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在媒体上公布,接受公众的监督,取得群众的支持,发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环境保护,共建全面小康社会。
主题词:环保 小康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市人武部。
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9月13日印发
校对:徐剑云 共印 260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