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社会话治安
数字点击:2007年我市的万人发案控制在55.7,处于全省较低水平;刑事案件破案率逐年上升,2007年达到了49.8%;连续4年实现了命案全破的佳绩;2007年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率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分别高达97.8%和98%;连续4年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最安全县(市)”。
“社会治安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也是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维护社会治安主力军的市公安机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平安建设和‘三基’工程建设为抓手,全面打造小康社会的治安品牌,为溧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国富坚定的语气中透着自豪,“平安康泰、社会和谐,老百姓真切地感受到了。”
——刑事案件的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近几年来,通过强化社会治安巡防、社会面监控系统和设施防建设,不断改革和建立新型警务机制,现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已基本建立。刑事案件发案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今年我市的万人发案控制在55.7,处于全省较低水平。
——刑事打击水平大幅提高。通过开展公安科技示范县区和警务信息化建设,我们已基本实现了从传统的公安运作方式向现代警务模式的转变,做强了溧阳公安刑侦品牌。刑事案件破案率逐年上升,2007年达到了49.8%,逮捕人数、抓获网上逃犯、利用信息破案数等刑侦绩效考核指标连年在常州地区名列前茅。连续四年实现了命案全破的佳绩。通过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有组织赌博犯罪、“两抢一盗”违法犯罪和地域性流窜犯罪等突出治安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
——社会公共安全监督水平明显增强。火灾、交通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得到了有效控制,2007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造成的经济损失数同比分别下降4.8%和6.7%,火灾事故发生数、造成的经济损失数同比分别下降3.5%和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更加规范有效,没有发生有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
——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不断提高。全市公安机关不断加强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减少审批环节和缩短审批时间。实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星级服务和局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开展主动上门和预约服务,公安机关服务大局、服务经济的意识大大增强,公安机关内部已形成了一整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规章制度和行之有效的做法。
——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不断提升。2006年,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率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上升分别为96.8%和97%;2007年分别高达97.8%和98%;我市被评为全省“社会综合治理先进县(市)”,连续四年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最安全县(市)”。
采访对象: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国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