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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市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先进镇的决定
来源:溧阳市人民政府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1-21 10:16

 

溧阳市人民政府文件

溧政发〔2008〕8号

市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

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先进镇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2007年,各镇、市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公路建设的决策部署,多方筹集资金,科学制定规划,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工程管理,全力推进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年共投入建设资金6600万元,完成农村公路里程230公里,超额完成了年初制定的180公里建设目标。
  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各镇、市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授予天目湖镇、溧城镇、社渚镇、南渡镇、上兴镇等5个镇“2007年度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先进镇”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市其他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在农村公路建设新征程中,比学赶超,扎实工作,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八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交通  农村公路△  表彰 决定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市人武部。

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月11日印发

校对:王伟伟                               共印 20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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