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人民政府文件
溧政发〔2008〕37号
市政府关于表彰
2006-2007年度全市行政执法
优秀单位和政府法制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2006—2007年度,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行政执法和政府法制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升,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并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授予溧城镇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等14个部门为“2006—2007年度行政执法优秀单位”荣誉称号,授予胡素珍等10位同志为“2006-2007年度政府法制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镇、各部门和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要以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增强执法服务意识,为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2006-2007年度全市行政执法优秀单位和政府法制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司法 法制 先进 表彰 决定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市人武部。
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2月25日印发
校对:葛军伟 共印 200 份
附:
2006-2007年度全市行政执法
优秀单位和政府法制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一、行政执法优秀单位
溧城镇人民政府,市交通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地税局、水利局、教育局、烟草专卖局、文化局、安监局、物价局、规划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政府法制工作先进个人
胡素珍、谢国忠、谢少波、陈军、王国庆、赵元勋高林坤、夏晓华、刘志新、杨光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