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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市政府关于表彰2006-2007年度全市行政执法优秀单位和政府法制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来源:溧阳市人民政府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2-29 14:24

 

溧阳市人民政府文件

溧政发〔2008〕37号

市政府关于表彰

2006-2007年度全市行政执法

优秀单位和政府法制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2006—2007年度,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行政执法和政府法制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升,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并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授予溧城镇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等14个部门为“2006—2007年度行政执法优秀单位”荣誉称号,授予胡素珍等10位同志为“2006-2007年度政府法制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镇、各部门和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要以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增强执法服务意识,为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2006-2007年度全市行政执法优秀单位和政府法制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司法  法制  先进  表彰  决定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市人武部。

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2月25日印发

校对:葛军伟                               共印 200 份
 
附:

2006-2007年度全市行政执法
优秀单位和政府法制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一、行政执法优秀单位
溧城镇人民政府,市交通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地税局、水利局、教育局、烟草专卖局、文化局、安监局、物价局、规划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政府法制工作先进个人
胡素珍、谢国忠、谢少波、陈军、王国庆、赵元勋高林坤、夏晓华、刘志新、杨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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