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扎实做好灾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
经调查,全市去年共有因灾需政府救助住房恢复重建对象170户,其中新建118户,维修52户。市民政局确立恢复重建的补助标准为:房屋主体结构良好,屋面或部分墙面损坏严重,维修成本8000元以上的,每户补助2000元-5000元;全倒、严重危房需重建的1-2人户,建筑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救助标准为8000元-10000元;需重建的3人以上户,建筑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救助标准为12000元-15000元。市财政共安排30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用于灾民住房恢复重建。经过5个月紧张施工,目前全市170户恢复重建住房已全部完工,进入最后的组织验收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