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检察机关举报中心成立20周年
举报工作是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的有机结合
1988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首家举报中心在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诞生,得到了全省乃至全国的接受、支持和响应,举报中心在全国各地检察机关相继成立。
举报工作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有效方式,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工作内容,是保障公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制度。20年来,全国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做好举报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卓有成效地推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进展。最近5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举报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线索49万余件,举报涉嫌渎职侵权犯罪线索近10万件。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线索的70%是由群众举报的。从这些来自全国检察机关第四次举报工作会议上的数据可以看出,人民群众是查办职务犯罪的坚强后盾。
随着新形势的发展,举报工作必须不断适应深化查办职务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新要求。一是增强服务促进意识,坚持党的领导,维护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坚持走群众路线,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三是加强侦查工作,以阶段性成果取信于民。四是以严肃认真的精神对待每一件线索,办案和化解矛盾相结合,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五是增强内部制约的意识,提升举报工作效能。六是增强规范执法的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七是增强中心建设的意识,着力加强举报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