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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溧阳市财政局按照“抓指导、促改革、重管理、强监督、建机制、带队伍”的乡镇财政工作思路及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所内部基础管理工作,调动农村财政干部的积极性,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2018年度溧阳市镇(区)财政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一是强化收支管理考核。收入方面,要求镇(区)财政严格执行年初收支预算的编制;积极组织协调乡镇财政收入,及时掌握收入进度;建立健全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责任制和内部管理制度。支出方面,积极筹措资金,增加农业投入,做好两高于一确保;编制专项资金项目标准文本,签订项目管理合同,规范核算方式;按上级要求及时完成农业项目的验收及资料的归档工作,及时报送总结材料;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实现镇(区)财政性资金支付零余额账户运行全覆盖;对使用财政性资金,在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按规定程序实行政府采购。
二是确保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做好涉农补贴发放管理工作,建好“一折通”服务平台,农户基础信息资料收集录入完整、准确、及时;做好农桥项目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严格落实各类支农惠农政策,使项目从实施到验收的流程更加科学规范。
三是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涉农资金监管,按制度要求进行公开公示、抽查巡查及分类监管,并对宣传及组织推动调研提出新的要求;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办理票据的购领、核销手续,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要求保管票据和《记录簿》;认真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加强镇(区)财政往来款项的清理工作,并对镇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活动实行监管;加强内控制度管理、违规违纪管理等。
四是加强整体建设。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责、规范执法流程、强化执法责任,推进镇(区)财政法制化建设;加大管理系统应用力度。在业务系统应用方面,通过应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收付、财政报表管理、一折通等系统,逐步将各项财政业务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落实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措施,配置防火墙安全设备。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责、规范执法流程、强化执法责任,推进乡镇财政法制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