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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现有国有场圃8个(林业场圃3个、水产良种场1个、农业场圃2个、其他场圃2个),土地面积5.74万亩,房屋面积3万多平方米。由于历史原因,大部分都是自我发展能力不足。
为帮助场圃缓解发展压力,近年来,市农林局、财政局以“一事一议”、“农口企业”、“林业扶贫”等项目形式向上争取资金,大力帮助场圃改善生产、生活设施,有效地促进了场圃良性发展。为了规范项目管理,强化资金监管,溧阳市财政局、农林局推行四项制度加强国有场圃管理。
一是内部财务互审制。以会计年度为限,建立8个场圃互审制度。年初排出场圃互审计划,根据计划由市农林局、财政局牵头,8个场圃之间相互财务审计,并出具财务审计情况资料,作为对场圃工作考核和资金使用绩效的依据。
二是财务定期检查制。每季度组织对场圃进行财务检查,重点检查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三是场长离任审计制。遇有场圃负责人调动、退职、退休等离任情况,根据场圃性质,市农林局、财政局组织对应的专业人员进行离任审计,重点审计场圃负责人任职期间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往来款项等情况。
四是项目建设公示制。对各个场圃承担的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按项目公示制度要求,将立项、实施进度、自筹配套、资金补助、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及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