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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2019〕1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在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的组织下,市科技局对全市民营企业开展组织申报备案工作,本次申报备案全年分为三批。根据最新的《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指引》的文件精神,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采取常年受理、集中备案方式。企业根据有关条件要求进行自我评价,登录系统填报申请表并提交纸质材料,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对通过备案的企业纳入备案管理,赋予备案编号,颁发统一印制的“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证书”,有效期自颁发证书年度起三年有效,有效期结束后,可按照《条例》和指引规定的有关条件和流程重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