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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提升行动实施意见》(苏农保〔2026〕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主体自主申报、乡镇审核、市级评分,现根据评分结果拟定溧阳市海清农机专业合作社等8个实施主体承担本项目,现予公示,(入围名单见附件)公示期限自4月1日至4月8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溧阳市农业综合技术推广中心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史志刚; 联系电话:87269309。
附件:2026年省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稻麦田杂草综合治理技术展示区实施主体名单.docx
溧阳市农业综合技术推广中心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