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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溧阳市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MB1563905/2026-00047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农发〔2026〕18号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产生日期:2026-06-24 发布日期:2026-06-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溧阳市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溧阳市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溧农发〔2026〕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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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溧城街道政法和社会事业办公室、溧阳市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产业发展部:

根据《关于印发2026年江苏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办农〔2026〕10号)文件要求,为跟踪强化技术服务,激励规模主体创高产当典型,不断提升规模主体的粮油生产管理水平,引领带动全市粮油生产大面积单产提升,结合我市实际,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溧阳市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各镇(街道)、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管理办公室,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溧阳市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溧阳市财政局

2026年6月24日

溧阳市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2026年江苏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办农〔2026〕10号)和《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6〕42号、苏农计〔2026〕16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聚力抓好关键作物。坚持重点提升,结合我市生产实际,聚焦水稻,对标对表先进生产水平和最新研究成果,优化种植品种,加强科技攻关和技术集成配套推广,力争水稻生产水平处于苏南前列。

(二)聚力“快见效、见长效”。立足当前,强化现有品种技术组装配套和集成创新,加快示范展示和推广应用,全面提高良种良法覆盖率和到位率。着眼长远,聚焦核心种源、关键技术、先进农机装备、耕地质量等领域,加强协同攻关和转化应用,推进单产稳定可持续提升。

(三)聚力深化协同推动。坚持协同推进,集成行政推动力、科技驱动力、政策支持力等保障要素,统筹各方优势资源力量,构建多部门、多领域、多层级的协同作战机制,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凝聚工作合力,全力推动主要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走深走实。

(四)聚焦绿色高质高效发展。坚持绿色与增产结合、节本与增效兼顾、产量与品质并重,集成推广优质高产高效、节水节肥节药等绿色高效技术,推动标准化、轻简化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

二、实施范围

(一)奖补对象。结合我市粮油生产实际,重点支持2026年机插水稻规模种植主体。规模种植主体种植水稻50亩(含)以上,规模种植主体需积极落实项目技术实施内容,确保达到关键技术和单产提升的目标要求,不支持“直播稻”等粗放型生产方式。

(二)绩效要求。项目区单产提升技术到位率≥95%;项目区单产水平高于当地平均单产水平5%(含)以上;达不到绩效目标或项目资料不符合验收要求的,不予奖补。

(三)补助标准。奖补对象体现鼓励先进,不搞全覆盖,奖补标准根据项目补助总资金除以通过考核的项目区总面积确定,全市统一。规模种植主体奖补标准原则上不超过100元/亩,单个主体补助资金不高于20万元,防止“垒大户”。

三、实施内容

1.推广应用高产优质品种。开展播前种子处理,推广如南粳系列、宁香粳9号、武育粳39、Y两优系列、甬优系列、徽两优香丝苗等耐高温、抗倒伏、抗稻瘟病等高产优质、综合性状优良的品种。

2.规模化机械化集中育供秧。重点推广基质代替营养土、机械流水线播种、叠盘暗化出苗、硬地摆盘炼苗、无纺布覆盖、微喷灌控水等轻简化技术,提升秧苗素质;积极推广代育代插、代耕代种等专业化服务模式。

3.高质高效机械栽插。大力推广秸秆犁耕深翻、专用灭茬机灭茬、正反旋整地、激光精整地、适龄壮秧栽插、机插同步侧深施肥等技术,提高耕整地和机插质量。

4.干湿交替有序节水灌溉。积极应用“薄-露-浅-搁-湿”丰产优质高效灌溉技术,机械开沟搁田,配套完善田间沟系,提高搁田质量和效率。

5.“一喷多促”全程提质增产抗逆。科学增施硅肥、锌肥、钾肥等叶面肥和生长调节剂,促进壮苗稳长、灾后恢复、籽粒灌浆和单产提升。

6.病虫草害高效防控。科学选用病虫草害绿色防控产品,加强“两迁”害虫、稻瘟病、稗草等病虫草害防控力度和防治效果。

四、流程及要求

(一)公开遴选。市农业农村局将在6月底印发遴选通知,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自愿申报,申报主体将评审资料提交镇(街道、农业园)农业部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再将资料提交市农业农村局,市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进行打分,打分合格的主体作为项目承担主体在市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二)资料整理。各项目实施主体应参照通知中实施内容和资金使用要求,因地制宜选择不少于3项实施内容,编制细化具体实施方案。并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并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以照片和台账等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实行一主体一档案;并在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将整套台账资料送交市农业农村局。

(三)测产核实。水稻收获季节,各实施主体向镇级农业部门如实上报实际单产,镇级农业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实收实测,并将测产结果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将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参与和监督测产工作。

(四)公示兑付。项目实施结束,市农业农村局将在市政府网站对项目拟奖补主体、补助标准和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及时通过“一卡通”兑付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各镇(街道、产业园)农业部门和局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统筹组织实施。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合作经济股、科教信息股及推广中心相关股室,根据职责职能协同配合,推动工作落地。

(二)加强指导服务。建立专家对口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各级专家力量,加强与上级专家沟通对接,关键农时下沉一线指导,促进关键技术更好落实到位,确保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推广。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调动主体参与积极性。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会议培训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宣传经验做法,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过程管理,记录技术落实、资金使用、成效评估等工作内容,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

联系人:冯瑞龙  联系电话:1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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