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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财政分局,溧阳高新区财政和资产管理局,溧阳市现代农业示范园管理办公室产业发展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6年市级农业农村专项实施指导意见》(常农发〔2026〕3号)要求,切实稳定水稻种植面积,加大生态建设保护力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6年水稻田生态补偿申报指南。
附件:2026年水稻田生态补偿申报指南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溧阳市财政局
2026年5月22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