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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交通“四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聚焦“苏南绿色崛起品质城市”目标定位,突出“品质城市攻坚年”工作主体,围绕“品质城市攻坚年”工作主体,对普通公路沿线、高速公路沿线、铁路沿线、航道沿线环境实施综合整治清理,通过整治有效解决沿线环境“脏、乱、差”等现象,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畅、安、舒、美”品质城市美好出行环境。
二、解决问题
《通知》针对“四沿”环境,进一步落实好用地范围内主体责任,协调属地镇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整体协调推进垃圾清理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扎实做好日常保洁养护,充分发挥农村公路“路长制”、航道“河长制”等行业专业制度优势,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将交通“四沿”垃圾清理纳入养护管理和日常监督内容。
三、主要内容
(一)普通公路沿线。对普通公路国省道、县道、1号公路沿线公路用地和所管养的绿化范围内的环境日常检查和管理,发现路面或路侧存在垃圾杂物及时清扫,保持道路整洁;及时养护、补植、补种和修剪绿化,保证绿化效果和环境统一美观等管理工作。
(二)高速公路沿线。协调并督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落实养护巡查责任,及时发现并做好用地范围内的白色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非法堆积物、非法种植等各类垃圾清除工作。
(三)高速铁路沿线。按照职责分工全面排查清除铁路沿线两侧的白色垃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依法清理铁路沿线两侧的非法堆积物、非法搭建物、非法种植物,清除影响铁路安全运行的漂浮物、悬挂物等。
(四)航道(河道)沿线。重点聚焦芜申运河、丹金溧漕河、中河航道沿线护坡垃圾、水面漂浮物等养护保洁和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