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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产业项目全流程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推进,把有限的要素资源匹配给更优质的项目,参考周边发达地区先进经验,印发产业项目全流程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现就《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充分发挥产业项目对品质城市发展的支撑作用,按照“注重质量、全程管控、动态调整、综合评价”的工作要求,围绕四大经济和“2+2+X”产业集群,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产业项目(产业项目是指全市范围内新建和改扩建项目,落地形式包括新增建设用地、租赁用房和购买现有房屋)。实行项目招引、建设、竣工、投产和达产全流程服务管理,实现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创新事项
(一)优化评审方式。为减轻镇(区、街道)负担,提高项目招引质量,评审环节删除了项目初审阶段,并由商务局牵头制定《溧阳市产业项目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并召集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筛选打分后进行集体会审。市资规局对集体会审同意的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以项目得分高低作为安排用地的依据。
(二)建立项目管理系统库。由市发改委牵头开发“产业项目全流程服务管理系统库”(以下简称项目库),从项目通过集体会审开始,到项目投产监测结束,进行一体化、系统化管理。并明确当入库投资和会审投资不一致时,在不减少亩均投入和产出、不增加能耗和排放的前提下,允许以实际投资调整入库;对减少亩均投入和产出、增加能耗和排放的项目,退回所在镇区(街道)重新提请市产业项目全流程服务领导小组进行集体会审,在次月夺红旗评选中相应扣分。同时优化项目“六早”管理制度,对应不同阶段实行分类管理。
(三)加强项目服务水平。有效整合市级部门审批资源,由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制定《溧阳市投资建设项目全链通审批服务实施意见》,提高审批效率,力争做到所有项目拿地即开工。
(四)强化土地厂房使用管理。明确对工业土地转让、工业用地使用权人股权转让的程序和模式。强化司法拍卖过程管理,建立人民法院属地政府的联动机制,确保竞拍人能够达到我市准入条件。对5000万元以下租赁国企、集体和产业园项目的标准厂房的,属地政府需参照市评价办法对项目评审,评审不通过的分的不得进入。对5000万元以下利用存量土地建设标准厂房和技改的也进行了相应的规定。
(五)建立推进机制。实行月报表、季会商、年考核推进机制。市发改委每月梳理项目建设进度,并以报表形式报市委、市政府;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季度分片区组织召开重点项目会商会,重点解决项目推进存在的问题;市考核办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体系,将项目全流程服务管理作为对镇区(街道)和相关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