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5日,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自1月6日0时起启动黄色预警,1月7日,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升级重污染天气等级至橙色预警的通知》,自1月7日10时起,将1月6日0时启动的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在做好民生保障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II级管控措施。这是近几年来首次全省范围升级为橙色预警。接到通知后,我市立即按照橙色预警要求开展管控。
1.按照《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溧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相关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对全市列入2022 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211家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实施限产或停产,限产优先采用部分生产线停产的方式;超低排放燃煤电厂在满足区域供电平衡和热力供应的前提下,煤耗低的机组优先发电;工业企业不得开停车作业与检修放空作业,船舶修造企业暂停露天喷涂作业。生态环境部门组织人员及时进行信息发布,并要求各企业立即按照预案要求进行管控,并对列入管控的企业开展了全覆盖的检查,未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2.住建部门立即要求所有的在建工地停止爆破、破碎、建筑物拆除、无封闭混凝土搅拌作业,停止室外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除民生保障项目外,其他露天拆除、施工工地作业暂停。
3.即日起采取优化治理设施、工艺、运行状态等措施,实现火电、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排放大户科学、有序、深度减排,减少污染过程期间本地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局领导分别带队开展重点大户的检查,友好协商减排事宜。
4.生态环境局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夜查,重点打击、严肃查处在线数据造假、未配备污染治理设施、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对重点化工园区、企业集群以及涉“两苯两烯”等活性物种排放企业,要增加走航巡查频次,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和工段,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最短时间实现污染物总量削减。
5.强化部门联动,强化道路保洁,在重点管控区、主要交通干道,城管部门增加道路洒水频次,科学调度、合理安排雾炮、冲洗、洒水等设施,每日9 点至 21 点,对重点敏感区域周边开展连续雾炮、冲洗洒水作业,有效降低污染物浓度,切实保护群众健康。同时公安部门加强道路交通疏导,减少机动车怠速排放。
1月10日,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自1月10日9时起,全省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本次橙色预警管控期间,生态环境部门积极落实上级有关橙色预警的要求,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对全市列入管控的211家管控企业是否落实管控措施进行全方位检查,局大气专班多次联合住建、交通部门对在建工地、交通工地等开展密集检查,会同城管部门对城市洒水雾炮作业开展密切配合切实加强道路洒水频次,科学调度、合理安排雾炮、冲洗、洒水等设施,全力有效压降污染物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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