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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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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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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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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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设施 (4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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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集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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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设置 1 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具备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 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或暂存功能,集中办公的单位可合并设置、 共同使用。该单位内“ 四分类 ”容器每缺 1 类扣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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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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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 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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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分类容器(垃圾桶、果壳箱等)颜色/标识有误的、桶身/标识 残缺、破损的,1 处扣 1 分。
(2) 公共场所(楼梯口、 电梯间、大厅、客房等)、 室内场所(办 公室 、教室等) 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缺 1 类扣 2 分。
(3) 茶水间、食堂、食品加工区:无厨余垃圾收集容器的,1 处扣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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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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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宣传 (1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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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 传 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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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收集点未设置分类指南的,此项不得分;
指南内宣传内容与分类标准不符的, 内容缺失的、遮挡的,每处每 种情形扣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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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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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 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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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应充分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等载体在醒目位置开展垃圾分类 宣传,垃圾分类宣传内容符合分类标准,标识无误的,得 6 分,无 其他宣传载体的,不得分;
除集中收集点,其他场所宣传内容与分类标准不符的,每处每种情 形扣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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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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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管理 (2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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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 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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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设施无法使用的、收集点内的分类容器随意摆放的,每处每种 情形扣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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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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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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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容器满溢的、周边散落垃圾的、有污水积存的、有异味的,每 处每种情形扣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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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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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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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过程中有抛洒滴漏的,发现 1 处扣 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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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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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成效 (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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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一定数量其他垃圾桶 , 发现 1 处未有效进行垃圾分类 , 扣 1 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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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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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一定数量厨余垃圾桶 , 发现 1 处未有效进行垃圾分类 , 扣 2 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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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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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一定数量可回收物桶 , 发现 1 处未有效进行垃圾分类 , 扣 2 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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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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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一定数量有害垃圾桶 , 发现 1 处未有效进行垃圾分类 , 扣 2 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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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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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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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混收混运的,该单位按 0 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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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员不配合,评价人员无法进入单位的,本次成绩按 0 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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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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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单位主要指人员相对稳定,且在写字楼、办公楼等室内场所办理相关事务的机关、企业 和事业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以及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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