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曝光台(12月9日)
发布日期: 2024-12-09 浏览次数:    来源:溧阳应急  字号:〖
 

案例一:溧阳市瑞江机械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6日,溧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移交线索对溧阳市瑞江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江机械”)进行核查,核查发现:瑞江机械生产场地在租用江苏东方印务有限公司的一个车间后,将租用车间的空余部分分租给吕某、张某、狄某和蒋某四人,未与四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瑞江机械未与承包方、承租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且未在合同中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职责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溧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该企业做出相应行政处罚。

案例二:溧阳市盛杰机械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溧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溧阳市盛杰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杰机械”)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喷漆线(小线)生产车间内有一间单独设立的调漆间,其中一根气动搅拌棒正斜插在一桶油漆中。根据企业提供的油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主要成分包括醋酸正丁酯(闪点22.2°C),GHS分类-易燃液体:第3类,闪点:23°C,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企业在调漆过程中,通过搅拌油漆会挥发出易燃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8.3.3条:“除住宅建筑的燃气用气部位外,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但盛杰机械未在调漆间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另外,执法人员在落料车间发现盛杰机械一名员工正在使用仿形气割机对4cm钢板进行切割作业,通过应急管理部官网“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查验,该员工未取得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

盛杰机械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使用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溧阳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该企业进行了合并处罚。

案例三:常州市三灵纺织服饰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1日,溧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常州市三灵纺织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灵纺织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企业原料仓库内堆放制作原材料,但企业原料仓库未张贴较大风险告知卡,企业也未通过公示栏公示较大以上风险的名称、所处位置、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及其后果、管控责任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基本情况。综上所述,三灵纺织公司已构成未进行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公示的违法行为。

三灵纺织公司未进行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公示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溧阳市应急管理局根据《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该企业做出相应行政处罚。

案例四:溧阳市自力缝制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1日,溧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溧阳市自力缝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力缝制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企业原料仓库堆放了600公斤制作布料,然而,企业原料仓库未张贴较大风险告知卡。企业也未通过公示栏公示较大以上风险的名称、所处位置、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及其后果、管控责任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基本情况。综上所述,自力缝制公司已构成未进行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公示的违法行为。

自力缝制公司未进行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公示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溧阳市应急管理局根据《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该企业做出相应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