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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法制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依法行政的总体目标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我市力争“两个率先”、实现富民强市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努力抓好自身队伍建设,为做好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政府法制工作是一项政治性、综合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是整个政府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我办作为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认真抓好政治和业务学习,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并坚持长效管理,切实抓出成效。在工作中我们做到“两个突出”:一是突出抓好政治学习,全面开展“实践三个代表,力争两个率先’’的主题教育活动;二是突出抓好法律业务知识的学习,特别是学好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如《行政许可法》等,注重知识更新,不断提高全办同志的政治、业务素质。同时我办注重抓好制度建设和日常监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为做好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认真审核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确保其合法有效。
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事关市政府文件的质量和效力,是我办的一项重要职责。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办年初提请市府办下发了《市政府2003年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的通知》,同时对部门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明确要求。今年我市80%以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在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都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进行深入讨论,在意见基本一致的情况下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改变了以往相关部门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争论不休的状况,推进了审核方式的创新。我办在文件下发前还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审核、严格把关,重点审查文件制定依据、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部门职权交叉、行政许可及收费标准等问题,以确保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实效性。今年我办共审核规范性文件27件,没有出现因文件违法被上级撤销或被提请行政复议审查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规范性文件的透明度,遵循WTO所要求的公开透明原则,我办结合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府政务公开栏公布今年所有规范性文件,并及时通知发展计划局(市政府办公室)、报社在市政府网站和《溧阳日报》上刊载。我市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规范性文件的做法,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县级政府的前面。
三、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切实加强层级监督。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实施层级监督的一种法定形式,它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依法行政,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办作为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机构,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 4件,其中维持7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4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2件,正在办理1件。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我办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坚持书面审查的原则,同时进行必要的调查,就事实的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依据适用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内容是否适当等进行严格细致的逐项审查,做到该维持的维持,该变更的变更,该撤销的撤销,决不搞“官官相护”,做到“法不阿贵,不恤贫”,确保把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考验的“铁案”。今年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中有2件申请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包括二审法院)均作出了与行政复议决定一致的判决,维护了行政复议决定的效力。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促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是规范行政执法、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今年我办在做好常规性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执法监督机制,收到良好效果。今年3月,我办提请市政
府下发了《溧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投诉规定》(溧政发[2003]32号),进一步拓宽了投诉人和投诉事项范围,畅通了投诉渠道,强化了纠错措施。今年共收到有效投诉3件,其中2件因相关行政机关主动改正而得到妥善处理,1件正在办理之中。今年6月,我办提请市政府重新聘请了1 0名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这1 0名同志既有广泛的代表性,又有很强的专业性。我办在开展执法检查调研、行政处罚案卷检查评比、年底全市性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活动时都商请部分同志参加,充分发挥他们的监督作用。今年9月,我办商请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对我市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问题较多、困难较大的四个部门进行了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这次活动一改过去的通常做法,把检查和调研相结合,具体研究解决办法,少一些指责,多一些指导,化“急风暴雨”式为“春风化雨”式,促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份完整的行政处罚案卷能比较集中地反映一个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水平,历来是我们监督检查的重点。今年11月1 8日由我办牵头,商请部分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和有关部门的领导,组成检查评比小组,对市烟草局等8个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集中检查评比。从检查情况看,各部门对行政处罚工作高度重视,案卷质量明显提高。经过检查评比,烟草局、环保局、质监局等3个部门当场被评为前3名,并予以通报表彰。在向全市下发的《情况通报》中,我办重点介绍了市质监局在实施行政处罚后向被处罚的行政相对人发书面的《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建议书》这一创新做法,建议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学习、借鉴。同时我们建议各单位要树立正确的执法宗旨,重教育整改,重服务指导轻行政处罚,充分体现行政执法机关的服务职能。通过检查评比,进一步促进了行政处罚工作的规范化。
我市从1999年起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 (以下简称‘‘两制”),至今已有五年。为把推行“两制”工作不断引向深入,12月份我办提请市府办下发了全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通知(溧政办[2003]87号),于12月9日至11日对30个行政执法部门、12月16日至18日对18个乡镇2002—2003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单位进行表彰。这次检查考核共分三组,每组都有市领导带队,新闻单位派员跟踪报道,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声势,扩大了工作影响力。通过以考核促整改,以考核促落实,以考核促提高,促进推行“两制’’工作进一步落实到位,促进依法行政。
五、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确保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制度全面落实到位。
持《行政执法证》上岗执法是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我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大力推行持证执法制度并加强日常监管。在平时核发新证时,我办坚持先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再核发《行政执法证》的原则,严把证件核发关;在日常工作规范和执法检查中,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现已是2003年末,我办根据《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要求,以推行“两制”办公室名义下发了行政执法证件年检注册工作的通知,现年度注册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在办理年检注册时,我办指定专门科室负责做好此项工作,对该注册的及时注册,对已退休(含内退)、被辞退、已调离和因工作调整不再直接承担行政执法任务的人员一律收回证件集中销毁,对具体执法工作已调整的人员,及时调整执法区域和执法权限,对有违法执法行为的人员区别情况相应处理,对尚未持证人员及时核发新证,确保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所持《行政执法证》的合法、有效和规范化使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六、大力开展行政法制宣传培训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
的政治、业务素质。
“徒法不足以自行”。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行政执法状况的好坏。我办从实际出发,通过提请市政府及市府办下发的文件、报纸、电台、电视台、市政府网站、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同进我办先后派员到全市卫生行政执法培训班、全市兽医行政执法培训班、全市基层团干部培训班、全市计划生育干部及分管领导培训班和城管局下属环卫处、城建监察大队等单位讲授行政法律知识,并组织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科室或执法专业队伍负责人参加全省行政执法研修班,结合颁发《行政执法证》抓好近200名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内容涵盖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等方方面面,受训人员达1000余人次,扩大了执法培训的覆盖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七、切实做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推进行
政管理体制创新。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切实解决职能交叉和多重多头执法等问题,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明确要求。为做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我办在进行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衔接办法》初稿,提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分别于5月9日和5月27日召集城管、规划、建设、环保、工商、公安、人事、财政、监察等相关部门协调会进行充分讨论,并在会后两次书面征求意见。在各方面意见基本一致后,我办于7月1日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获得一次性通过,随后报送省政府待批。一旦我市被批准实施,将成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城管局合署办公),撤销市城建监察大队,成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增加至163人,增强执法专业队伍力量,避免交叉管理、多头管理,对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八、为市政府提供良好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参谋、助手作用。
我办作为市政府法制机构,经常就市政府领导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经常参加市政府召开的各类专项工作协调会,经常应要求对市政府将印发的有关文件、纪要、答复等进行法律把关,同时认真办好市政府涉法事务,其中比较大的事务是:(一)今年2月,我办受市政府委托代理埭头镇湖头村史梦飞等76人诉市政府及埭头镇政府要求履行法定职责的上诉案,这起全国首例村委会换届选举弓I发的行政诉讼案以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以市政府胜诉结案。3月,我办又受市政府委托代理埭头镇湖头村史梦飞等8 4人诉市政府及埭头镇政府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其起诉、以市政府胜诉结案。4月,我办作为市政府全权委托代理人协调处理1994年原信益公司诉市政府侵犯经营自主权、财产权并行政赔偿这一有很大影响的大案,以原信益公司撤诉结案。5月,我办协调埭头镇埭头村委东、西画诗村民小组部分村民要求撤销市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行政复议案,以常州市政府维持结案。现申请人又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正在审理之中。6月至7月,我办牵头处理市鑫盛房地产开发公司诉发展计划局、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建工局五部门1 2 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后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协调,以鑫盛公司撤诉结案。6月,我办牵头协调“2.04”特大交通事故受害者亲属上访案,提出引导受害者亲属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最大合法权益的建议,.并形成书面情况汇报由市政府报送常州市及省相关单位。(二)今年我市周城、社渚和溧城等镇部分农户种植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华粳1号’’水稻品种造成严重减产的事件,在全市及全省有较大影响。我办自9月1 3日市政府与大华公司首次谈判即全程参与,从法律上指出大华公司存在的虚假宣传、违法推广的过错,并以此作为谈判的基础,经多次艰苦谈判,最终大华公司于11月初补偿了250万元,维护了我市农民利益。随后我办又为三镇提供了《“华粳1号”水稻种植农补偿款领取单》样式,力求一次性解决,维护农村稳定。(三)、今年我办全程参与了我市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办充分发挥法律业务优势,就行政审批项目名称、等级、法律依据、保留、’转移和取消等提出了很多好的具体意见,并参与了到部门协调的艰苦细致的工作。经市政府1 2月6日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此项工作任务基本完成,并为明年《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
在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我办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已圆满完成,并在有关方面有所突破。明年我办将进一步振奋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市进程作出应有的贡献!
200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