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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在考核办法中增加执行禁酒令制度内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4355/2005-00008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行服发[2005]8号 发布机构:市行政服务中心
产生日期:2005-06-01 发布日期:2005-06-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在考核办法中增加执行禁酒令制度
关于在考核办法中增加执行禁酒令制度内容的通知
溧行服发[200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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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行服发[2005]8号

 

 

 

各科室、窗口、分中心:

    根据溧委办(2005)40号关于转发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实行午间禁止饮酒的规定》文件精神,党工委研究决定,将窗口工作人员执行禁酒令制度纳入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窗口工作人员在工作日或值班期间违反禁酒令规定的:

    1、扣除该工作人员当月考核奖;

    2、取消该工作人员季度和年度评优资格;

    3、取消该工作人员所在窗口评选本月度红旗窗口资格;

    4、按有关规定进行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

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00五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考核  办法  修订  通知

抄  报:市委办、政府办,市纪委办公室、监察局,窗口各部门(单位)。

溧阳市行政服务中心                 2005年6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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