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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到期复核换证的通知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产生日期:
2015-10-28
发布日期:
2005-01-2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保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到期复核换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的需要,今年的复查换证工作将在申请、申报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审批发证等环节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实施。请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做好复查前的准备工作,在许可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复查换证。复查按制造许可证的考核程序进行,经复查合格的,换发新的制造许可证,逾期未申请复查换证的,制造许可证将予以注销,今后不得再制造销售相关计量产品。 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到期复查换证单位情况表 二〇0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到期复核换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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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保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到期复核换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的需要,今年的复查换证工作将在申请、申报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审批发证等环节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实施。请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做好复查前的准备工作,在许可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复查换证。复查按制造许可证的考核程序进行,经复查合格的,换发新的制造许可证,逾期未申请复查换证的,制造许可证将予以注销,今后不得再制造销售相关计量产品。
附: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到期复查换证单位情况表
二〇0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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