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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商品条码到期续展和注销的通知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产生日期:
2015-10-28
发布日期:
2005-02-2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溧质技监发[2005]10号 ——————: 你单位的商品条码已经到期,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厂商识别代码的有效期为二年。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的三个月内,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局标准计量科办理条码续展手续。具体办理事项详见附件《商品条码到期续展须知》。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系统成员停止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在停止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注销手续。第三十条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如你单位不 ..
关于商品条码到期续展和注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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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质技监发[2005]10号
——————:
你单位的商品条码已经到期,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厂商识别代码的有效期为二年。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的三个月内,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局标准计量科办理条码续展手续。具体办理事项详见附件《商品条码到期续展须知》。
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系统成员停止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在停止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注销手续。第三十条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如你单位不再使用商品条码,请在《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销登记表》的背面注销手续。
联系人:范??nbsp; 咨询电话:7270318转8842 13961204608
地 址:溧阳市南门路2号(市人才市场斜对面)邮编:213300
二〇0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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