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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要求有关食品生产企业加快申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产生日期:
2015-10-28
发布日期:
2005-04-0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溧质技监发[2005] 18号 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江苏省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针对当前少数食品企业存在的严重问题,根据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职能,为了从源头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维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自2002年下半年开始,逐步对老五类食品(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新十类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和十三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品加工、淀粉及淀粉制品)实行了生产许可证管理。老五类食品生产企业的发证工作已基本结束,新十类食品生产企业的发证工作截止2005年7月1日结束。届时老五类和新十类食品生产企业凡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一律不得进行生产和销售,后十三类食品生产企业的发证工作现已开始,请有关企业积极组织申报。 希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接通知后,及时组织申报,可直接到江苏省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常州市劳动西路47号)申报,联系电话;6662590;也可与常州市溧阳质 ..
关于要求有关食品生产企业加快申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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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质技监发[2005] 18号
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江苏省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针对当前少数食品企业存在的严重问题,根据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职能,为了从源头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维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自2002年下半年开始,逐步对老五类食品(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新十类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和十三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品加工、淀粉及淀粉制品)实行了生产许可证管理。老五类食品生产企业的发证工作已基本结束,新十类食品生产企业的发证工作截止2005年7月1日结束。届时老五类和新十类食品生产企业凡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一律不得进行生产和销售,后十三类食品生产企业的发证工作现已开始,请有关企业积极组织申报。
希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接通知后,及时组织申报,可直接到江苏省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常州市劳动西路47号)申报,联系电话;6662590;也可与常州市溧阳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联系电话:7270318转8837;联系人:吴国荣。
二〇0五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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