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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严禁无证制造安装使用特种设备的函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产生日期:
2015-10-28
发布日期:
2005-05-2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溧质技监函发[2005] 5号 溧阳新港制钢有限公司: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国务院颁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使用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现摘录以下几点给予提醒告知。 一、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取得制造、安装、改造资质的单位,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二、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关于严禁无证制造安装使用特种设备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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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质技监函发[2005] 5号
溧阳新港制钢有限公司: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国务院颁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使用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现摘录以下几点给予提醒告知。
一、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取得制造、安装、改造资质的单位,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二、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四、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经注册登记后使用。
请你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将提供真诚优质的服务。
咨询服务电话:7270318转8840、7275111、8071002。
联系人:任云成、邵友德。
二〇0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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