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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下发<查处中介服务机构等领域合同欺诈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产生日期:
2015-10-27
发布日期:
2006-03-3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下发《查处中介服务等领域合同欺诈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工商分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有效打击合同欺诈违法行为,维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环境,根据省工商局和常州工商局的统一部署,经市局研究决定在去年查处合同欺诈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基础上,从今年三月中旬开始到九月中旬再次在中介服务等领域开展合同欺诈专项执法行动。为认真开展好本次专项执法行动,市局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查处中介服务等领域合同欺诈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如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局市场合同科联系。 附件:一、查处中介服务等领域合同欺诈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二、合同欺诈违法行为执法行动统计表二〇0六年三月十四日 主题词:工商 合同管理 通知抄 报:常州市工商局抄 送: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溧阳市公安局打 印:潘 睿 校对:陈 刚 校核:姜为民
关于下发<查处中介服务机构等领域合同欺诈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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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查处中介服务等领域合同欺诈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工商分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有效打击合同欺诈违法行为,维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环境,根据省工商局和常州工商局的统一部署,经市局研究决定在去年查处合同欺诈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基础上,从今年三月中旬开始到九月中旬再次在中介服务等领域开展合同欺诈专项执法行动。为认真开展好本次专项执法行动,市局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查处中介服务等领域合同欺诈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如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局市场合同科联系。
附件:一、查处中介服务等领域合同欺诈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二、合同欺诈违法行为执法行动统计表
二〇0六年三月十四日
主题词:工商 合同管理 通知
抄 报:常州市工商局
抄 送: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溧阳市公安局
打 印:潘 睿 校对:陈 刚 校核:姜为民
附件一:
查处中介服务等领域合同欺诈
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信用建设为主题,树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观念,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以对国家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严厉打击各种利用合同进行欺诈的违法行为,巩固以往打击成果,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为我省实现“两个率先”做出贡献。
二、执法重点:以房地产、职业、技术转让等中介服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加盟店合同、农副产品订购、外贸合同、农业订单、农资经营、医疗联营、旅游、承包、租赁等合同欺诈行为和建设工程中的非法转包分包为重点,着重打击利用合同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严厉查处利用虚假广告,以高额利润为诱饵实施的合同欺诈案件。
三、工作要求:各单位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周密的行动计划,依法加大对合同欺诈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的处罚力度,特别是要运用《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规查处一些社会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狠狠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各单位务必要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及时部署,积极行动,把整治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在工作方法上,要结合辖区内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多种渠道深挖案源,坚持标本兼治。
1、要发挥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作用,紧紧依靠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的参与和支持,坚持走群众路线,在鼓励、保护广大经营者守法守信经营的同时,要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渠道,受理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对合同欺诈行为的举报。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打击合同欺诈工作难度较大,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的综合职能,条线与条线之间要积极配合,对重点领域,要适当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对合同欺诈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要主动与当地公安等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协调好关系,取得支持与配合。
3、要以保护农民利益为重点内容,开展查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活动中坑害农民的合同欺诈行为的专项治理,重点打击利用合同坑农害农以及三农中骗取农民钱财的合同违法行为,对有投诉举报的,必须一查到底。
4、对合同欺诈违法行为较多的地区,要主动检查合同、寻找案源,重点审查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合同。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内的实际情况,把合同欺诈多发行业、信誉不佳的企业作为审查重点,从中发现案源。
5、要特别重视从商业广告中发现案源。从事合同欺诈的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虚假广告,尤其是利用加工承揽、中介服务、购销等广告,从事合同欺诈违法活动,要细心观察,注意动向。
6、要通过市场巡查、资信调查以及对中介领域、承包经营、农业订单、和医疗联营的监管等日常工作中发现违法行为的蛛丝马迹。
7、在对重点领域或热点行业进行合同欺诈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同时,2006年第二季度各单位要根据辖区内的实际情况选择房地产、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等1-2个行业,对企业自制格式合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处企业利用格式合同条款损害用户、消费者的不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切实规范查处领域或行业的格式合同。
在活动中,要注意把集中查处与法制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在有关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的同时,积极开展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曝光典型案件,深刻揭露,提高广大群众的辨别力和警惕性,动员群众广泛参与打击,形成全社会携手抵制、共同打击的良好态势。针对农民法律意识差,信息渠道不畅等特殊情况,在农村要开展利用合同坑农害农的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利用合同销售假冒农药、种子、肥料、兽药、饲料的坑农害农案件,增强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良好基础。要注意收集、总结推广宣传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实现执法和宣传联动。
各单位在工作中要加强与市局的信息沟通,对利用合同法规、规章处理的案件、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疑难案件要及时上报市局市场合同科,以便及时予以指导、协调处理。
专项执法行动结束后,请各单位于九月25日前将专项执法行动总结和1—2个典型案例以及统计表报送市局市场合同科。
附件二:
合同欺诈违法行为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单位:万元 2006年 月 日
项目
行为
总 数
合同欺诈行为
其他违法行为
案件数
罚
没
金
额
挽回
经济
损失
案
件
数
罚
没
金
额
挽回
经济
损失
案
件
数
罚
没
金
额
挽回
经济
损失
适用合同
监管法规
适用工商管
理其他法规
件
数
罚没
金额
件
数
罚没
金额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中 介
加工承揽
房地产
承 包
医疗联营
农资经营
其他行为
合 计
注:1、本表于9月25日前报市局市场合同管理科。
2、案件数:以一般程序查办的案件为准。
3、受理举报 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件,涉及违法人员 人。
4、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5、大要案、典型案件,另附案情简况说明。
6、填表说明:01=04+07=10+12;02=05+08=11+13;0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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