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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溧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优秀窗口主任、优秀窗口工作人员评选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4355/2007-00010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行服发[2007]05号 发布机构:市行政服务中心
产生日期:2007-03-20 发布日期:2007-03-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印发《溧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优秀窗口主任、优秀窗口工作人员评选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溧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优秀窗口主任、优秀窗口工作人员评选办法》的通知
溧行服发[2007]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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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行服发[2007]05号

 

 

 

各科室、窗口、分中心:

    随着行政服务中心的进一步发展,窗口及其工作人员也产生相应变化,原来的先进个人(优秀窗口主任、优秀工作人员)评选办法也需改进。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鼓励先进,经研究,决定修定原评选办法,现将《溧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优秀窗口主任、优秀窗口工作人员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有《优秀窗口主任、优秀窗口工作人员评选暂行办法》停止执行。

                            

 溧阳市行政服务中心

二00七年三月二十日

 

抄送机关: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         

溧阳市行政服务中心                   2007年3月20日印发       

 

 

溧阳市行政服务中心

优秀窗口主任、优秀窗口工作人员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行政服务中心所有窗口主任和窗口工作人员。

    二、评选标准

    1、优秀窗口主任标准:(1)正确贯彻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六制”管理、“七件”办理要求办件。(2)加强学习,钻研业务,熟悉岗位业务知识,工作认真负责。(3)带领本窗口人员模范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思想、作风正派,无旷工、迟到、早退现象。(4)服务优质,无与服务对象争吵、被服务对象投诉情况。(5)廉洁自律,无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6)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能处理好本窗口与原单位、“中心”以及其它窗口之间的工作关系。(7)工作成绩突出,在窗口工作中起着模范带头作用,窗口集体形象好。

    2、优秀窗口工作人员标准:(1)正确贯彻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六制”管理、“七件”办理要求办件。(2)加强学习,钻研业务,熟悉岗位业务知识,工作认真负责。(3)模范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思想、作风正派,无旷工、迟到、早退现象。(4)服务优质,无与服务对象争吵、被服务对象投诉情况。(5)廉洁自律,无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6)工作成绩突出,在窗口工作中起着骨干作用。

    三、评选时间、名额

    评选时间为每季度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优秀窗口主任3名、优秀窗口工作人员3名。

    四、候选人名额分配

    优秀窗口主任、优秀窗口工作人员候选人名额按楼层分配,每层分别各推荐2名候选人。

    五、评选方法

    优秀窗口主任、优秀窗口工作人员候选人分楼层先由各窗口推荐,根据民主推荐名单,由楼层召集人组织楼层各窗口负责人投票产生,再将候选人名单交“中心”督查科,最后由“中心”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投票确定。

    六、奖励办法

   当选的优秀窗口主任和优秀窗口工作人员将进行通报表扬,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作为年度公务员考核评先的依据。

    七、本办法由“中心”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溧阳市行政服务中心

二00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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