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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溧阳工商局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产生日期:
2015-10-27
发布日期:
2007-10-2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溧阳工商局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溧阳工商局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7年10月10日 主题词:奥林匹克 专有权保护 方案 通知抄报: 常州工商局 溧阳市政府办公室常州市溧阳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7年10月 日印发 溧阳工商局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方案
关于印发<溧阳工商局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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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溧阳工商局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溧阳工商局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7年10月10日
主题词:奥林匹克 专有权保护 方案 通知
抄报: 常州工商局 溧阳市政府办公室
常州市溧阳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7年10月 日印发
溧阳工商局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方案
根据国家工商局“工商标字[2007]150号”《关于印发<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方案>的通知》和省工商局“苏工商标[2007]309号”以及“常工商标[2007]6号”文件的要求,决定自现在起至2008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现特制定溧阳工商局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标
奥林匹克标志是奥运会和奥运精神的象征,也是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和奥运会主办国家的重要知识产权,依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不仅是主办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主办国保证奥运会成功举办的重要措施。开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要达到的目的是:深化对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意识;准确理解和使用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种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加强沟通和协调,实现对奥林匹克标志使用行为的全方位监管。
二、 主要任务
保护奥林匹克专有权行动从2007年8月开始,到2008年底结束。各分局、各科室要根据上级局的要求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在2007年10月、2008年1月、2008年4月,进行三次集中整治行动,在辖区内商品流通领域和商标印制领域全面检查奥林匹克标志使用情况,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商品和非法印制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
1、集中整治行动的重点时段为北京奥运会倒计时一周年、倒计时200天、倒计时100天三个重要纪念日所在月,以及2008年奥运会火炬接力活动时间。各分局、各科室要配合国家对北京奥运会各纪念日所开展的各项重要活动,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2、集中整治行动的重点环节是奥运特许商品生产领域、商品流通领域、商标印制领域,要根据各自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查、检查和查处方案,保证目标清晰、任务具体、责任到人。
3、集中整治行动的重点商品主要为带有奥林匹克标志的纪念币、纪念章、毛绒玩具、体育用品、运动服装、鞋帽、文具等为广大奥运参与者、游客和普通消费者喜爱且易产生奥林匹克标志侵权行为的旺销商品。
4、我市集中整治行动的重点地区主要为:天目湖旅游区、南山竹海旅游区纪念品市场、江南春市场,辖区内的小商品市场、学校周边的小商品店铺及涉小商品销售的超市和体育用品专卖店、专卖柜。
三、工作要求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事关大局、责任重大,既关系到中国在世界的形象,也关系到我局的商标管理工作在全省、全市的形象,各分局和各科室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肩负起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工作的历史重任,认真做好这一工作。
1、加强领导。市局成立了以局长方学军为组长、史金荣、林育俊副局长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订方案,抽调和充实人员,健全机构,细化分工。
2、要坚持集中整治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强对奥林匹克标志纪念品的主要生产地、商品集散地、批发市场和大、中型超市、专卖店的日常巡查,加强对户外广告中涉及奥运标志的检查,发现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的,依职权主动查处,决不姑息。并注意在行动中追踪制假窝点,对侵权行为从源头上予以打击。
3、要坚持行政处罚和教育引导相结合。要加强对市场主办单位的教育引导,提高其依法经营意识,鼓励其对本市场的违法经营行为及时举报。对经销侵权商品屡教不改的商贩、商场柜台承租商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对包庇纵容承租商销售侵权商品的市场主办单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坚持依法管理,确保履职尽责。要结合上级局的要求和有关案例分析,依法开展检查和处理工作。认真学习对照《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对把握不准的商品销售、商标印制和广告宣传等,要及时向上级局进行请示汇报,防止执法中的随意行为。
5、加强内部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市局以监管科、公平交易科为主,市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各分局要抽调相关条线人参加,认真组织搞好专项整治检查,形成打击合力。必要时市局可组织集中检查。
四、认真做好总结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高,时间跨度长。从2007年10月开始到2008年年底结束,其中2007年10月、2008年1月、2008年4月三个时段是重点时间段。各分局要认真做好每个集中整治行动的总结和数据统计工作,在每个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总结材料和统计数据报市局监管科,2008年12月20日前上报整个行动的工作总结。总结材料要详细介绍主要做法,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等,大、要案件的处理结果要及时上报。
200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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