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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法制办2007年度工作总结及明年主要工作思路
索 引 号:
014144259/2007-00005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法制办
产生日期:
2007-12-24
发布日期:
2007-12-2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市政府法制办2007年度工作总结及明年主要工作思路
市政府法制办2007年度工作总结及明年主要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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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07年,我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法治江苏建设纲要》为主线,切实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我市力争“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我市被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首批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
一、不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为做好工作夯实基础
政府法制工作是一项政治性、综合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是整个政府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我办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抓好政治、业务教育和学习,并做到“两个突出”:一是突出抓好政治教育和学习,注重提高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二是突出抓好法律业务知识的教育和学习,特别是学好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注重知识更新,不断提高全办同志的政治、业务素质,为做好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认真审核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确保其合法有效
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事关市政府文件的质量和效力,是我办的一项重要职责。为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程序性和严肃性,年初我办提请市府办下发了2007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今年我市所有规范性文件草案在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前都召开有我办参加的相关部门协调会先行讨论修改,在意见基本一致的情况下才提交讨论,避免了相关部门在会上争论不休的状况。我办在文件下发前还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审核把关,重点审查文件制定依据、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部门职权交叉、行政许可及行政收费等问题,以确保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实效性。今年我办共审核规范性文件12件,均按要求报送常州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没有出现因文件违法被上级撤销或被提请行政复议审查等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规范性文件的透明度,我办结合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在每一件规范性文件出台后都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栏、市政府网站、市现行文件服务中心对外公开,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三、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切实加强层级监督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实施层级监督的一种法定形式,它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依法行政,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办作为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机构,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7件,加上去年延续的4件,全年共办理21件,其中维持15件,撤销1件,当事人撤回申请1件,正在办理3件,不予受理1件。其中工伤认定类案件13件,占全年办理案件总数的61.9%。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我办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坚持书面审查的原则,同时进行必要的调查,就事实的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依据适用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内容是否适当等进行严格细致的逐项审查,做到该维持的维持,该撤销的撤销,决不搞“官官相护”,做到“法不阿贵,不恤贫”,确保把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考验的铁案。同时我办按要求做好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统计上报工作。我市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做法,多年来一直得到上级政府的充分肯定,今年2月我市政府应要求在常州市行政复议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
四、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活动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我办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抓好深入推进工作,在以依法行政办公室名义下发的《2007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里将此项工作列为首项工作并提出深入推进的指导意见。同时我办鉴于有关责任分解阶段的工作意见是去年11月份下发的,今年春节后我办又一次书面、一次电话共两次催办,同时详尽解答相关单位的电话和上门咨询,应邀到相关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对报送的责任分解材料认真审核,及时反馈,耐心指导。
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5月15日至17日,我办会同司法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戴埠镇等3个镇政府和公安、建设等6个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分解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指导,取得良好效果。现我市各镇、各部门责任分解阶段工作已基本到位,下阶段的建章立制工作我市将根据常州市的统一部署稳步扎实推进。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是规范行政执法、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今年我办在做好常规性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执法监督机制,将检查和调研相结合,检查和指导相结合,检查和整改相结合,收到良好效果。
年初我办以依法行政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2007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检查安排的意见》,明确全年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分解工作情况检查、行政听证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行政许可案卷检查评比、全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4次全市性执法检查,并要求各单位做好自查和各项准备工作。
除前面已提到的5月15日至17日的行政执法责任分解工作情况检查外,9月4日至6日我办会同司法等部门并商请法院行政庭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市建设、烟草等12个部门的行政听证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我市行政听证制度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贯彻落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听证制度普遍得到更具有可操性的细化。二是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基本执行到位。公安、工商、烟草、质监等部门均按要求举行了听证,并能根据听证情况决定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特别是工商局在举行首次听证后拟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时发现仍属听证范围的,第二次再告知并组织听证。三是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稳步推进。烟草、工商、建设等部门能依法主动组织或告知后应要求组织听证,收到了良好效果。四是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听证方面有所探索。烟草局在制定《溧阳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时依法组织了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对文件草案进行了认真完善,使文件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这次执法检查的情况看,有关部门在行政听证制度执行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单位仍存在该告知而不告知的情况,特别是在强制性的行政许可听证方面;二是个别单位仍存在以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替代强制性行政听证的不规范做法;三是个别单位仍存在“听而不证”、走过场的情况;四是非强制性的听证如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听证等仍有待推行。检查组在检查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并对有关单位提出的一些疑难问题作了业务指导,推进行政听证制度的进一步落实。
为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今年11月9日我办会同司法等部门组成检查评比组,对交通、农林、规划、水利、劳动、气象、国土、烟草等8个部门的行政许可案卷进行集中检查评比。从检查情况看,各相关部门对行政许可工作高度重视,行政许可案卷质量明显提高,主要体现在认定事实清楚、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基本合法、法律文书基本齐全、立卷归档基本规范等方面。特别是市烟草局明确责任的《许可证申请内部审查签名表》的使用、市农林局将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形成的监督记录列入案卷等做法,值得其它单位学习、借鉴。从这次检查评比的情况看,有关部门在行政许可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行政许可法》已生效施行3年多时间,但仍有个别单位还未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使用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或法律文书使用不全面、不规范;二是有的单位没有告知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的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三是个别单位的作为实施行政许可重要证据的检测、检验报告没有加盖印章或签名;四是个别单位归档的复制件没有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等内容;五是有的单位行政许可立卷归档不够规范。检查评比组在检查时对发现的问题当场予以纠正,对相关单位在行政许可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作了业务指导。检查评比结束后,我办以依法行政办公室名义向全市下发通报,表彰先进,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整改和规范的意见,促进提高行政许可水平。
我市从1999年起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以下简称“两制”),至今已有9年时间。为把推行“两制”工作不断引向深入,12月5日我办提请市府办下发了《关于开展2006-2007年度全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通知》(溧政办发[2007]107号),明确于12月25日至27日对30个行政执法部门、2008年1月8日至10日对10个镇政府进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不断推进依法行政。
六、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确保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制度落实到位
持《行政执法证》上岗执法是对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我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大力推行持证执法制度并加强日常监管。在平时核发新证时,我办坚持先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再核发《行政执法证》的原则,严把证件核发关;在日常工作规范和执法检查中,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鉴于今年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所持《行政执法证》三年有效期将满的情况,我办年初即确立了严格核发新证的思路,只为确实因执法工作急需办证的65人核发了新证。8月30日我办根据省和常州市的统一部署,以依法行政办公室名义下发了换发行政执法证件的通知,现已为1114人办理了换证手续,现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在开展换证工作时,我办指定专门科室负责做好此项工作,对已退休(含内退)、被辞退、已调离和因工作调整不再直接承担行政执法任务的人员一律收回证件集中销毁,对具体执法工作已调整的人员,及时调整执法区域和执法权限,对有违法执法行为的人员区别情况相应处理,对尚未持证人员及时办理核发新证手续,确保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所持《行政执法证》的合法、有效和规范化使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七、做好衔接协调工作,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
为进一步增强行政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市于去年11月下发了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关于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的通知》(溧政发[2006]196号),明确自今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此项制度。为把市政府确立的此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我办积极做好衔接与协调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我市法院每受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在确定开庭时间后即通知我办,然后由我办通知成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并区分不同情况告知其是行政主要负责人还是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今年我市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4件,其中开庭审理1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9件,出庭率达60%。另外今年市政府成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3件,其中我市法院受理2件(分别为要求撤销房产证和宅基地许可证的案件),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1件(要求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案件),我办均根据常州市政府《关于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的通知》(常政发[2007]114号)的要求,提请市政府指定以政府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经法院审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3件行政诉讼案件以2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原告自动撤诉结案。从总体情况看,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的运行情况良好。
八、深化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
我市于2005年7月8日在报经省政府、常州市政府同意后依法组建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全面推开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城市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但随着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深入推进和今年再次撤并乡镇的新形势,急需将此项工作延伸到各建制镇。今年下半年我办会同城管、规划等部门进行了多次研究,提请市政府向常州市政府法制办提请解释常州市政府文件中“城区”的具体含义。常州市政府法制办对我市工作十分支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研究批复,同意我市将此项工作延伸至各建制镇。我办收到批复后即提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到天目湖、上兴、竹箦等镇进行调研,并于12月上旬会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拟订了工作方案,现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九、大力开展行政法制宣传培训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徒法不足以自行”。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行政执法状况的好坏。我办从实际出发,通过提请市政府和市府办下发文件、召开会议、举办培训以及通过电台、电视台、市政府网站、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同时我办先后应邀派员到溧城镇、建设局、工商局、国土局等单位讲授行政法律知识,内容涵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等方方面面,受训人员达1000余人次,扩大了执法培训的覆盖面,收到良好的效果。
另外我办作为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经常就市政府领导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经常参与市政府召开的各类专项工作协调会,经常应要求对市政府将印发的有关文件、纪要、答复等进行事前法律把关,认真办好市政府涉法事务,如天目湖茶文化城遗留问题的处理、桑夏科技及锦汇置业事项的处理、原南渡油米厂贷款问题的处理等,得到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明年我办将在做好常规性法制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继续推行、法治江苏合格县(市)的创建、行政执法案卷评比、规范性文件制定方式和行政复议方式创新等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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