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 移动端应用

  • 政务微信

  • 政务微博

  • 智能问答

  • 登录个人中心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魅力溧阳
  • 政民互动
  • 政府信息公开
  • 办事服务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关于表彰二○○四年度先进文化体育工作站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索 引 号:014143563/2008-00044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文[2005]2号 发布机构:市文化局
产生日期:2005-01-28 发布日期:2008-07-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二○○四年度先进文化体育工作站和先进工作者表彰的决定
关于表彰二○○四年度先进文化体育工作站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溧文[2005]2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镇(区)文化体育工作站:

2004年,各镇区文化体育工作站在各镇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创建溧阳市先进文化镇(区)为抓手,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努力发展和繁荣文化、体育事业,积极弘扬和传播先进文化,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群众文体活动,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为了表彰先进,弘扬典型,更好地推动我市文化、体育事业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在对各镇(区)年度文化建设考评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授予天目湖镇文化体育工作站、上黄镇文化体育工作站、南渡镇文化体育工作站为2004年度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潘海燕(天目湖镇文体站)、方琪(上黄镇文体站)、崔和春(南渡镇文体站)、刘法林(溧城镇文体站)、刘晓菊(社渚镇文体站)、莫莉嫒(经济开发区文体站)为2004年度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再接再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继续在创建先进文化镇(区)活动中作出新的成绩。同时,要求各镇(区)文体工作站的同志要以先进为榜样,“争先抢位、争光添彩”,为推进我市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和发展,不断丰富城乡群众的文体生活,促进全市三个文明建设中作出新的贡献。

 

 

 

 

溧阳市文化局

溧阳市体育局

二○○五年元月十八日

 

 

 

 

 

抄报: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组织部

抄送:各镇(区)人民政府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常州市人民政府 溧阳人大网 溧阳政协网 溧阳市人民法院网
溧阳市人民政府  苏ICP备17003616号-1  苏公网安备 32048102000256号  网站标识码:3204810031
网站主办单位: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溧阳市南环路18号网站地图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