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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各文化经营场所: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苏政传发[2008]62号)和常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常州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常安[2008]18号)精神,以及《溧阳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溧安[2008]16号)的要求,决定对全市文化场所和组织相关文化活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要求,全面推动文化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按照市安委会要求,为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保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市文化局成立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胡国勤同志任组长,史剑新、徐跃飞、魏继川、吴惠芬同志任副组长,分别负责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化市场办公室,由蔡佳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文化系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机构,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
三.督查范围
结合文化系统安全生产实际,重点督查范围主要包括:
1.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
2.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包括演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电影院、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网吧等;
3.音像制品经营集散地;
4.大型文艺表演等文化活动;
5.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四.督查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各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6.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五.督查工作安排
(一)督查工作时间
4月22日—7月31日,时间100天
(二)督查时段安排
第一阶段:4月22日—5月25日,制定方案,开展自查及迎接上级督查;
第二阶段:5月26日—6月28日,明确整改重点,找准较大以上事故隐患和问题,采取整改和防范措施;
第三阶段:6月29日—7月31日,督查整改进度,巩固整改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重在落实。各单位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业)整改,同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二)突出重点,全面深入。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类文化单位和文化场所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区分重点时段、地区和单位,尤其重点检查节假日期间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网吧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和大型文化活动、群众文化活动等人员密集单位和地区,切实落实各项安全举措,确保万无一失。
(三)广泛宣传,促进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和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对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加以总结推广,以典型推动工作。
(四)加强管理,常抓不懈。要以隐患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巡查、登记、整改、销号的档案式全过程管理。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溧阳市文化局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