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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溧阳市交通局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520/2008-0000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交发[2005]10号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产生日期:
2005-01-23
发布日期:
2005-01-23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溧阳市交通局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溧阳市交通局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溧交发[200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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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交通安全工作和常州市交通局行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强化交通部门安全监督管理,指导交通各企事业单位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创造2005年交通改革和发展的平安环境,现将局安委会研究确定的《二○○五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单位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全年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切实抓好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
交通
安全生产
通知
溧阳市交通局办公室
2005年1月24日印发
共印30份
二○○五年安全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全市交通工作会议和常州市交通局行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强化监督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监管水平,努力提高交通安全和谐发展能力,确保全市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稳定。
二、工作目标
确保我局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在市政府和常州市交通局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以内,并努力实现:
(1)不发生因行政审批和行业监管失职而发生的各类恶性责任事故。
(2)辖区内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的水上交通事故。
(3)不发生渡运沉船、死亡事故。
(4)按时完成统计报表,信息材料和省厅、市局布置的任务。
(5)直管单位无特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无职工死亡事故、无火灾事故。
三、主要工作
(一)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加强考核,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继续推行安全目标管理。按照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法[2004]2号)“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的要求,国务院安委会将安全生产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省(自治区、市)政府。局安委会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和管理模式,将市政府和常州市交通局下达的安全目标分解到各企事业单位,签订安全目标承包责任书(目标分解表附后)。各单位各部门要层层分解下达安全目标,同时调整和完善好单位和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2.按照局确定的职责分工,落实安全责任。一是落实“谁审批、谁发证、谁主管、谁负责”的单位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海事、运管、公路、航道、工程(含监理)、汽修等部门要各负其责;二是落实领导责任,明确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全面推行交通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分级责任制;四是落实镇政府对镇渡口、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五是落实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交通系统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制》等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六是检查督促交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3.抓监管考核,促进安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一是要强化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局除了要协调、指导各职能部门开展安全工作外,还要发挥安全、法规、纪检、监察、工会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对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实施监督,会同上级条线主管部门对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对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要责令整改,对因监管不到位引发事故的,要认真开展调查,在系统内部严格落实“四不放过”。二是要实施安全目标责任考核。今年局制定了《安全目标责任分解表》,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责任,局与各单位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实行风险抵押,将日常监督和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对各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实施评估考核,严格奖惩。促进安全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确保不发生因监督不到位引发的安全事故。
(二)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促进交通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
按照“部门依法监管”的安全工作格局,要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必须做到依法监管、规范管理。
“抓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交通部门责无旁贷。涉及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海事、运管、航道管理等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形成合力,紧紧围绕水上交通安全这个中心,严格依法履行各自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加强信息沟通,强化协调联动,共同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运管部门要在履行“三把关一监督”职责的基础上,强化政策引导,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运输业户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发现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告知相关部门责令整改,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依法取消其经营资质。今年交通部出台“三个规范一个规则”,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营运驾驶员安全操作规范》、《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则》。这是推动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范化的重要举措,运管部门要做好实施工作,梳理和规范运输管理的安全监管职责、内容,以进一步规范对道路运输安全的监管。
公路、工程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督促各建设单位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逐步完善农村公路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按照《公路法》和《条例》确定的公路分级分段管理原则,落实公路养护职责、责任,开展险路险桥排查和整改,保障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监管方面:严格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理顺交通工程安全监管体制。工程建设管理处(含监理部门)要认真贯彻上级要求,全面开展交通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和企业许可证考核,组织好相关业务培训、考核和证件发放工作。开展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专项督查,建立、推行施工安全监理的规范和标准。
交通部和国家安监局联合制订了《港口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要求港口建设单位落实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港口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港口生产经营安全现状评价、专项安全评价,这是加强港口建设安全和生产经营安全的重要举措,运管部门要督促港口建设和港口生产经营单位推进此项工作开展。
按照“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要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海事、公路、运管、航道、工程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齐抓共管,做好交通安全工作。其他如法规、财务等综合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各自相关安全职责,加强对安全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努力建立起科学、规范、高效的交通安全监管体系。
(三)重点抓好安全专项整治,促进水陆交通安全突出问题有效解决
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被省安委会列为今年重点整治内容之一,要紧紧抓住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开展重点治理,对重特大事故隐患要挂牌督查整改,确保取得成效。
一是积极开展天目湖、南山竹海水域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明确了政府应负的责任。水上旅游风景区的安全管理及旅游、工商、文化、经贸、海事、交通运输等各个部门,长期以来存在安全管理职责不清晰、范围不明确等问题,而且水上旅游点多面广,安全管理薄弱,船员机驾技能和安全防范措施难以得到保证。如果相关的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难免不出问题。二是认真开展船舶载运危险货物专项整治。督促船舶及航运、港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和严格申报制度,规范危险货物运输行为,消除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运输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探索和建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贯彻《打击水上运输超载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打击水上船舶超载成果,实行环节责任制,严格控制超载反弹。三是开展镇船舶和渡口安全专项整治。今年,全国和全省交通工作会议都把乡镇渡口、渡船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同时把乡镇渡口的河道作为交通部门强化公共服务的重点来抓。因此,要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充分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加快撤渡建桥步伐,争取今年实现无镇渡口目标,按照省安委会《全省乡镇农用自备船舶安全长效管理意见》,全面落实镇农船的长效管理措施。积极主动做好配合工作,促进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高。
省、市安委会今年开展的专项整治,有的需要我们牵头,有的需要我们配合,涉及到交通部门的,不管是牵头还是配合,都要积极主动做好工作。
公路、工程部门要继续推进以“消除隐患,珍视生命”为主题的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按照《江苏省“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意见》,完成省辖市国省干线网道路标志体系更新,组织对普通国省道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基本消灭国省道危桥,加大市道危桥整改力度。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继续进行超载超限治理工作。
运管部门要继续完善和深化“三把关一监督”制度,抓好对道路运输企业、营运车辆、营运驾驶员和汽车客运站场的源头管理,完成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整治结束后要认真组织“回头看”,突出客运和危险品运输,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推动运输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规范。
配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强化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运管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突出对危险品运输企业资质、运输工具技术状况和从业人员资格,进行彻底的排查和审查。要适时组织专项督查,指导整治工作开展。
(四)、切实注重长效管理,促进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完善
建立和完善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水上重大活动安全保障预案,建立和完善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港口、码头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要增加安全投入,强化演练,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事故应急有序处置能力。
坚持“以人为本”,抓好安全教育。一是加强培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和素质,提高安全监管水平。今年局计划组织举办2—3期安全法规和业务技能知识培训班,通过组织法规、业务技能培训,深化依法监管和以人为本的理念,提高安全执法水平。二是加强宣传,利用开展“安全生产月”、“反三违月”等活动有利时机,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关心交通安全、参与交通安全,为交通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三是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围绕“三句话”(以水上为龙头、以客运为重点、以交通工程建设为新内容);坚持“三条线”(以海事、运管、工程处为系统行业安全管理主体,分别实行行业安全监管);树立一个理念(积极探讨和研究安全工作的科学组织、指导、监管办法);采取一个措施(以运管处为主,成立一个(5—6人)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小组,其职责是以两个客运机务管理为重点,抓源头监管、事故原因的查找和安管水平的评审,以此提升安全管理的水平);全年工作做到“三个结合”,即:安全生产行政推动为主,调整为行政推动与企业自主管理相结合;行业管理为主,调整为行业管理与专业指导相结合;面上管理为主,调整为面上管理与全年预防重特大事故相结合;为全面提高安管水平打好基础。海事、公路、运管、航道、工程、汽修等部门要定期开展安全工作调研,及时了解安全监管情况,分析研究行业安全形势,探讨和规范自身安全监管职责、内容,出台程序性的文件。四是加强服务,各企事业单位要把做好交通工作作为服务于交通和社会发展,服务于基层和人民群众的重要内容。五是加强职工监督,各企事业单位的工会部门要充分发动职工参与到安全工作中去,要通过“安康杯”和单位内部开展有特色的安全专题等活动,积极推行监控法,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建立齐抓共管机制,促进交通安全工作的全面发展。
重视交通企业安全工作。企业是生产经营主体,同时是安全生产主体,安全生产必须建立在企业负责的基础上。我们要积极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探索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实施行业管理,强化源头控制和过程监管,强化责任落实和追究,减少过于频繁的直接的管理,以促使企业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制,形成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
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工程的安全监控。公路客运、危险品运输(码头仓储)、水上旅游、镇渡口、城市公交、出租车以及交通基础建设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等是我们安全监督管理的重中之重。是防止重特大恶性事故发生的关键所在。一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以暗访为主的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与隐患及时向单位通报,并且实行跟踪检查,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二要坚持对重大节日运输、特殊运输(新兵运输、旅游包车等)、关键施工地段的现场监督。要求制订运输、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对危险较大的施工作业,要求落实施工方案报批制度,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书”制度,落实现场监管。三要督促有关重点单位有效运作安全管理机制,充实、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按照各类应急预案组织演练。
(五)、抓好春节前后几项重点工作
冬季是事故多发季节,也是安全生产的重点时期,春节运输工作已经开始,两会也将召开,交通安全任务繁重。
1.
要认真做好冬季恶劣天气下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冬季恶劣气候容易给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各有关单位要认真部署冬季枯水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做好防风、防雾、防冻、防火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完善枯水期多项事故防范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突出对事故多发重点水域、镇渡口、重点部位、以及“三客一危”重点船舶安全设备保养、船员适任、配备情况的监管。
2.
认真做好春节运输安全工作。
今年春运从1月25日开始,3月5日结束,全 市交通系统要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启动春节运输安全工作,根据可能出现的恶劣气候及早完善各种应急预案,认真落实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强化监督,严格管理,狠抓落实。对以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认真督促整改。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把安全工作做细、做实、做全,为春运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确保旅客走了、走好、走得安全。
3.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春节前后,各企业单位要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各行业部门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组织在行业内开展一次全面安全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查出隐患,立即整改。海事部门要督促镇政府落实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对节日期间容易出现的非载客船非法载客和私渡现象,一旦发现要严肃查处,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危险品码头,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各项预案,组织开展包括特种机械设备,危险区域安全警示标志,冬季防寒设备物品,安全消防救生设施,装卸现场通道以及“三无”船舶的安全检查。运管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认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参加春运驾驶员资质和车辆安全技术条件都达到要求,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企业、业主的安全主体责任,使各项安全要求能在基层运输全过程得到贯彻落实。公路、工程、航道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路航的安全检查,认真落实危桥、险路安全标志标线的设置和监控,继续抓好治理超限超载。工程部门(监理)要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4.
认真做好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各企事业单位要在节日前组织对办公大楼、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妥善安排好各类工作。节日期间要加强值班,领导要亲自带班,确保信息联系渠道畅通,遇有情况及时进行处置,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各单位节日期间值班名单请于2月6日前报局办公室。
附件:(1)二〇0五年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表;
(2)二〇0五年安全目标责任风险抵押金。
附件1:
2005年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表
1、直属企事业单位(不包括代管)
单 位
行车事故
不发生因管理失职
而发生的各类恶性
责任事故
工伤
死亡
工伤
重伤
万元以上
火灾事故
责任死
亡数(人)
经济损失
(万元)
路运公司
10
25
0
0
0
0
客运公司
5
12
0
0
0
0
航运公司
0
1
0
0
0
0
装卸储运公司
1
2
0
0
0
0
路桥公司
0
0
0
0
0
0
通达公司
0
0
0
0
0
0
江南公司
0
0
0
0
0
0
联运公司
0
2
0
0
0
0
汽运总公司
0
0
0
0
0
0
镇联公司
0
0
0
0
0
0
合 计
16
42
0
0
0
0
2、市海事处
(1)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的辖区水上交通事故;
(2)不发生渡运沉船死亡事故;
(3)不发生因管理不善而造成辖区内航道堵塞48小时以上事故;
(4)单位内部行车(船)死亡事故、火灾事故和工伤事故指标为“0”。
3、市工程处、运管处、公路处、航道处、汽修所、收费站
(1)不发生因行政审批和行业监管失职而发生的各类恶性责任事故;
(2)单位内部行车死亡事故、火灾事故和工伤事故指标均为“0”,道路交通事故经济损失不超1万元。
附件2:
2005年度安全目标责任风险抵押
金
单位名称
2005年度责任金
备 注
溧阳市公路管理处
4000
溧阳市运输管理处
4000
溧阳市地方海事处
4000
溧阳市航道管理处
4000
溧阳市工程建设处
4000
溧阳市汽车修理所
2000
溧阳收费站
4000
溧阳市路运公司
6000
溧阳市客运公司
6000
溧阳市装卸公司
3000
溧阳市路桥公司
5000
溧阳市汽运公司
1000
溧阳市联运公司
4000
溧阳市航运公司
4000
镇联溧阳公司
1000
江南公司
3000
溧阳市通达公司
5000
合 计
6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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