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 移动端应用

  • 政务微信

  • 政务微博

  • 智能问答

  • 登录个人中心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魅力溧阳
  • 政民互动
  • 政府信息公开
  • 办事服务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05年溧阳市交通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520/2008-00004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交发[2005]36号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产生日期:2005-05-30 发布日期:2008-03-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05年溧阳市交通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关于印发《2005年溧阳市交通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溧交发[2005]36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交通部、省交通厅、常州市安委会和常州市交通局关于《开展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精神,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现将《2005年溧阳市交通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组织,投入必要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努力把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搞得有声有势、有实效,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
特此通知。
 
 
                                                          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月  方案  通知                                                  
溧阳市交通局办公室                                             2005年5月27日印发
共印28份
 
2005年溧阳市交通局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开展生产经营单位法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年活动为主线,进一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注重实效,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企业法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和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和创建平安和谐的社会提供积极有力的支持。
      二、活动主题
遵章守法,关爱生命。
      三、活动时间
      2005年6月
     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为6月12日。
     四、组织机构
     由局安委会、工会、团委、办公室、经安科、法规科、运管处、海事处、工程处、公路处、航道处、汽修所等单位联合组成全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小组。“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局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下设:安全宣传组,由局工会、团委牵头负责,系统有关部门配合;安全教育组:由局经安科牵头负责,系统有关部门配合;安全检查组:由局经安科、法规科、运管、海事、工程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组织相应的监督检查。为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各企事业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机构,积极动员和部署,切实开展好为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主要活动内容
      1.推进“生产经营单位法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年”系统活动。
    (1)举办《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培训班;
    (2)积极参加市安监局举办的部分企业负责人谈安全活动;
    (3)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常州安全培训班。
    (4)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职责告知承诺工作。
      2.针对我市交通安全的重点和突出问题,深入有效地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水上交通安全着重开展好低质量船舶、假船员证书、水上风景旅游区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运输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整治超载工作成果,积极推进地方政府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海事处负责)。
    (2)道路运输监管着重抓好“三关一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五整顿、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进一步巩固道路运输企业专项整治成果,抓住旅客运输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监管重点,深入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运管处负责)。
    (3)交通建设工程着重抓好施工现场管理,规范设置警示标志,抓好桥梁施工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预防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工程处负责)
   (4)进一步推进公路安保工程,巩固超限超载专项治理成果。
     3.加强“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营造氛围。
   (1)各单位征订各种安全生产宣传品;
   (2)各单位和主要施工现场要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条幅、车站要利用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工具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3)组织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梳理排查事故隐患,清理隐患台账,实行分级、专人监管。对排查的事故隐患,于7月5日前报局经安科。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深化危险化学品,水、陆交通运输、工程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专项整治,提高本质安全度。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领导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摆在重要的位置上,拿出更大精力,抓实抓紧抓好,努力形成“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浓厚社会氛围,为建设平安和谐交通提供安全保障。
    2.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要在总结以往“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把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贯穿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采用多种形式,真正做到贴近实际、贴近企业、贴近群众,增强活动的教育性、针对性、实效性。
    3.各单位要把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措施抓好,抓出实效,结合当前开展的“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广泛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全民意识,结合“安康杯”竞赛,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充分发挥广大党团员和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
    六、总结评比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评比工作。在总结中,要有典型事例和具体数据,反映各自特点和成效。活动总结材料于7月5日前报局经安科。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常州市人民政府 溧阳人大网 溧阳政协网
溧阳市人民政府  苏ICP备17003616号-1  苏公网安备 32048102000256号  网站标识码:3204810031
网站主办单位: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溧阳市南环路18号网站地图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