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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事业单位:
国庆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确保国庆期间交通行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社会环境,现结合交通安全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今年国庆节是国家实行假日改革后的第一个长假节日,届时交通运输工作繁忙、任务繁重,各单位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认识做好“十一”国庆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对安全生产工作要早研究、早准备、早部署,加强协调,统筹兼顾。要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同时,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两个负责制,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落实各类应急预案,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交通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十一”国庆期间的生产安全。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氛围。
在“十一”国庆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要向广大驾驶人员通报全国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联系实际,剖析原因,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使每位驾驶人员为确保运输安全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同时要广泛利用广播、板报、简报、短信平台等宣传工具,向广大交通从业人员和旅客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交通安全、有序、文明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一岗双责”,确保生产安全。
各企事业单位在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的同时,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机制,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对现场的监督检查,杜绝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1、道路运输安全。重点抓好旅客运输、客运站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节日期间人流、车流相对集中的特点,运管部门要严格 “三关一监督”,认真执行道路交通监管标准,切实抓好客运企业安全整治工作。客运、路运和吉达公司要加强对驾驶员培训、排查和安全教育工作,严防营运车辆 “三超”(超限、超速、超载),严格执行苏交运[2008]23号《关于贯彻<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实施意见》,加强营运车辆日常安检,营运驾驶员要凭《安全例检通知单》进行报班出车。客运站要加强危化品检查,严禁乘客携带危险品上车和车辆超载出站,严禁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停车场,切实把好源头管理关。公路、工程管理部门要加大对事故多发地段和节日期间重点路段的巡查、保养力度,确保道路畅通。
2、水上交通安全。海事、航道部门要加大对辖区水域的巡查力度,及时清除航道安全隐患,确保水上航道畅通。海事部门对天目湖水上旅游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把操作人员资质关,对游船机械状况、消防和救生器材的配备情况要进行全面检查,杜绝游船超载出航。
3、危险品运输安全。运管部门要加强对危货运输企业的监管,对营运企业、营运车辆、驾驶及押运人员的资质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危货运输安全。
4、工程建设安全。工程管理部门要加大对施工单位的检查力度,边施工边通车路段要明确专人值班,确保绿化施工安全,各项标志、标牌设置要规范齐全,施工机械要集中停放,同时要做好用水,用电的安全管理。
5、其他企业生产安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单位内部动火,用电管理,杜绝各类工伤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经营安全。
各单位在节前要认真组织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认真梳理归档,同时要找出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方案,“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把事故隐患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各行业监管部门要落实整改措施,巩固工作成果,确保行业安全。
四、抓好值班值守,保持信息畅通。
国庆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加强巡查,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同时要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上报,防止信息倒流。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国庆 安全工作 通知
溧阳市交通局办公室 2008年9月23日印发
共印25份